12月26日,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分别对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提出明确行为规范,其中规定医生不得过度医疗,不得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钱报网网友我的右手:医生治病望闻问切的技术近乎“out”了,如今各种各样的仪器因为其精准、方便而成了医生不可缺少的左膀右臂,患者甭管身体哪里不适,先上化验科“验”一下,或者到放射科“超”一下,绝对没有错的理。这也难怪,医生也是人,是人就难免犯错,看走了眼,搭错了脉可不得了,那是可能会当作医疗事故的,遇到蛮横的家属还可能吃不了兜着走。既然这样,何不让铁面无私的机器出具有说服力的数据,这既避免了价值不菲仪器的闲置,还能为医院和个人增加收入,如何选择,医生自然心知肚明。面对这样合理合情的程序,有多少患者能分得清适宜医疗和过度医疗的界限呢?
钱报网网友英洪波:医患关系紧张,主因还是医者对患者缺乏责任心爱心造成的,制定严格的行业《行为规范》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当然,并不是有了行业规范就万事大吉了,关键还是要看具体的落实情况。如果不能有效贯彻执行,什么《规范》也只是挂在墙上的口号,“八毛门”、“录音门”还会继续上演,过度治疗现象依然无法避免。因此,相关部门不仅要负责制定《规范》,还要考虑制定落实《规范》的措施和方案,特别是监管要给力,不妨让患者也成为监管中的一员。这样才能确保《规范》得以全面落实,切实整治行业不正之风。
钱报网网友程绍德:卫生部拟出台《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目的在于解决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应当说是一件好事。但是,眼下在大多数医院里,医生的奖金都是与所在科室的效益挂钩,除了大处方外,让患者多次进行昂贵的医疗检查、过度治疗等都是提高医生收入的主要途径。在这种情况下,仅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的几个“不得”的规定,显然还难以抑制医生们的利益冲动。因此,要想确保新规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首先必须对当前医院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医生奖金和效益、开药等挂钩这种分配制度不改革,即便《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再完善,过度治疗等行为也是不可避免的。
钱报网网友谢庆富:出台任何一个文件,都要保证其切实可行,否则制度再完善,执行不下去还是一纸空文,一点意义都没有。解决医疗行业乱象,最根本的还是要政府加大投入,医疗卫生机构要保持公益性,否则医改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成功。2006年新医改的两大亮点是政府加大投入和适度医疗,可以看到,即使到了今天,这两点依然是存在于“纸上”,并未走到现实中。有了前车之鉴,我们对此次卫生部的新规范能够收到什么样的效果只能用“拭目以待”来表达心中的感想。
钱报网网友孙维国:“医生不得过度医疗”本是医者应坚守的职业道德,而今,竟然要“规定”,可见,过度医疗不但存在,而且确实很“过度”。问题在于,一纸规定就能遏制过度医疗吗?众所周知,造成医生过度医疗的关键是利益驱使,这个“利益驱使”就是医药不分。医药不分说白了就是医院的收益和医生的收入与药厂的药品价格挂钩,药品价格越高,医院收益越高,医生所拿回扣也就越多,所以,医生在给病人看病的时候,就不愿意开便宜的药,因为他们要为医院为自己创收,即便有价格便宜的药,病人也开不到。医药不分的利益分配中,医药代表、医院、医生皆从中得益,所得利益最终都分摊到药品成本中,从而推高药价,并产生过度医疗,最终买单的是百姓,百姓利益受损,看病贵自然难以避免。可见,不彻底破除医药不分的“利益驱使”,寄望一纸“规定”显然难以根治医生过度医疗的“利益冲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对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能否达到“规范从业者行为,修复医患关系”之初衷,表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