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流浪孩子回家关键在“接送”后

时间:2011-12-28 13:58   来源:燕赵晚报

  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要求到2012年年底,中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通知要求,公安、城管等发现的来历不明流浪未成年人将一律采集血样,各地须安排适龄返乡流浪儿上学。(12月27日《新京报》)

  因为各种原因流落街头的未成年人,丧失了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又缺乏必要的生存和自理能力,尤其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关心。此次专项行动传递出温馨的爱意,让人们替那些在街头巷尾徘徊的流浪儿感到高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克服“运动式”治理的干扰,要牢记以人为本的宗旨和基调,才能以爱之名、行爱之实。

  过去的工作经验显示,在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压力之下,重要的专项行动容易演变成“运动式”的工作和执法,“赶工期”容易导致工作粗糙、简单,工作速度和进度被摆在重要位置,而工作实效、工作对象的感受往往被轻视。

  汲取以往大规模专项行动的经验教训,相关部门要牢记以人为本而不是“赶工期”,要把真心实意关爱流浪未成年人当做根本宗旨,而不仅仅是在规定期限内把街头弄“干净”。以人为本不是一句空头的大道理,不仅体现为耐心细致的工作、体贴入微的态度,在“接送流浪孩子回家”行动中,其体现的重点不是在“送”而是“接”。

  把流浪孩子一个个全部送回老家,固然是一件很繁重的任务,而更难的是“送”走了之后该怎么“接”。未成年人流浪街头有多种原因,有的是自身家庭困难和矛盾被迫流浪,有的是被威胁、拐骗出门乞讨,有的是精神疾病和意外原因流落街头。无论是哪种原因,对于这些陷入困境的无助孩子,都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耐心了解、甄别原因,进而有针对性地解决后顾之忧。如果仅仅满足于送走了事,却无暇解决流浪儿被迫流浪的实际困难,比如无经济来源、无适当监护人、无学可上等等,那么有些被送回家的孩子无法安定生活,还是会重新流落街头。

  把流浪孩子送回家后,家乡应该让他们找到“家”的感觉,让他们有饭吃、有学上、有人管、有人爱,他们自然不必再跑出来饱受流浪之苦。而完成这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警察、民政、教育部门的联手行动,需要送出地和接收地双方的密切合作,这才能实现街面无流浪儿的长效目标。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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