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发布。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级公费医疗人员全部并入职工医保。这一政策涉及市属公务员、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高校教职工22万人。并入医保后,他们将和职工一样,缴纳医保费,持社保卡就医。
公务员公费医疗待遇取消,正式并入职工医疗保险,这是看得见的进步。此举释放的价值也十分明显,公务员并入职工医保后,将按照职工医保,缴纳参保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这个“并轨”有望改善此前公费医疗存在的过度医疗和过度报销问题,也有利于社会公平。
在平常老百姓感叹“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语境中,公务员看病不花钱,还不需要缴纳参保费,这种特权早就激起了舆论质疑,新医改顺应民意,予以改革,这是纠错,是捍卫社会公平,是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现。不过,还需厘清的是,公务员缴纳的参保费,究竟是自己出还是由公共财政埋单,这依然是未尽的公平追问。另外,尽管并入职工医疗保险,但公务员享受的报销额度比一般职工高出许多,也同样不公平。
公务员医保并轨了,这是大好事,但需要并轨的不只是医保,还应该其他社保,比如养老保险。目前,公务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却享受远远高于其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今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同样的学历,甚至是高工、高学历,退休工资都比自己在机关的同学、同行要低,这个现象是不合理的。”我国的养老保险存在多轨制,已经引发了更广泛的诟病。
养老金既是社会对一个人贡献价值的评价,也是一个人安身立命、安度晚年的“养命钱”。如果说没退休前,在工作上待遇应有所差别,但退休后依然悬殊,显然就背离了公平正义。医保要改革,养老保险制度也要改革。放眼不少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均在上世纪80年代实行了类似改革,一些欧洲国家也都把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起来。要统一的,当然不仅是企业职工和公务员,也不仅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还应该包括农民。
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制度设计上首先应该注重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社会公平,而不是拉大群体差距或带来更多的社会矛盾。公务员不能成为特权群体,医保要并轨,养老保险也要并轨,如此才能缓解其他群体的不公平感和被剥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