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憧憬着将来退休后回农村老家居住,现在看来,我这个梦想就要泡汤了。
老家在鲁西南微山湖畔,因地处偏僻,工业污染较少,多年前简直是一个水清天蓝、景色秀美的“世外桃源”。但几年前,这里发现了煤矿,一南一北开了两口煤井。小镇的环境因此而完全改变:空气里到处弥漫着灰色煤尘;街道被重型运煤车拧轧得像麻花;以前草美鱼肥的河流,现在连泥鳅都难存活,人下去后就一身疙瘩。更让村民担忧的是,地面到处都在塌陷,不知哪一天,整个村子就会沦为微山湖底的“人类遗迹”。
湖区经济落后,理应跨越式发展,但地方急功近利地采取“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实在让人遗憾与愤慨。在城市环境被高度重视,PM2.5、臭氧8小时浓度即将纳入空气质量评价的大背景下,我的老家以及更多乡村正在蒙受环境问题带来的阵痛;当许多人厌倦了钢筋、水泥丛林,憧憬着乡村田园生活时,却发现乡村已不再是原来的秀美模样。
碧水蓝天本应是农村的财富,也是一种民生底线。现在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科学发展,但在农村环保未能有效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语境下,一些官员任内要出政绩,环境出点问题,群众不满意,也难对这些官员的升职造成切实影响。基于此,大量能耗大、重污染企业,利用农村环保把关不严和农民致富心切的时机,纷纷开进农村。《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已发出警示:农村污染排放已占到全国的“半壁江山”,城市污染有加速“上山下乡”的趋势。
现在,城市环保标准已逐渐与国际接轨,越来越为人关注,但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癌症村”、“血铅村”、“垃圾村”等,不仅让亿万农民的生活和健康受到威胁,也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块短板。然而,万流归一,万污归一,农村作为城市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缸子”,如果身处污染之中,城市最后难道能够独善其身?
我国的环保立法是从城市发展起来的,无论在立法还是执法的设计上,都存在明显的城乡差距。这不仅表现在农村环境管理的基础薄弱、监管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更重要的是,在整个环保语境里,农民权利虽屡受侵害,但参与权、表达权微弱,始终扮演着“沉默的大多数”。
这些年,国家虽加大了对农村环保的投入力度——2008年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80多亿元,但这笔钱对于全国60万个行政村来说,依然是杯水车薪。目前全国约有三分之一即20万个行政村迫切需要环境治理,如果每个村的治理按100万元计,所需资金将达2000亿元。而与此相对照,许多大城市在环保投入上的大手笔、大力度,却颇让人艳羡:北京十年来环保投入资金不下于1200亿元;上海仅“十一五”期间的环保投入就达2000多亿元;就是不那么发达的昆明,2010年一年的环保投资也达到近1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