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京元,被捕前是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曾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计划统计处副处长。经法院审理查明,陈京元受贿101.86万元,还有464.5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雨花区法院昨通报,一审判处陈京元有期徒刑11年。(2011年12月20日湖南红网)
记得有这样一句廉政格言:亲爱的朋友,你现在驾驶的是“廉政号”快车,请把握好人生道路的方向盘,系好法制护航的安全带,打开光明磊落的探路灯,保持清醒注意刹车,切莫误入腐败的死胡同。毫无疑问,陈京元就是因为“驾车技术”不过关,而“闯”入了腐败的死胡同。
笔者之所以不用“误”入,而用“闯”入来表述,道理很简单,身为湖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曾任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计划统计处副处长,陈京元的“驾驶证”是过硬的,不然也不会坐上“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这把椅子,所以,进入腐败的死胡同,是“闯”入而不是“误”入。
然而,令人咋舌的是,陈京元对此却另有一番“理论”。报道称,今年11月30日,这一案件在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开庭时,陈京元不仅带来了长达几页的答辩状与陈诉词,还随身携带着几本法律法规书籍。当法官询问陈京元有何辩护意见时,陈京元不紧不慢地说道,“我十几年来常常出差,里面也有出差补贴。还有一些确实是亲戚朋友送的,是出于友情,全部说非法也不行,不能一棍子打死。现在你要我每一分钱都跟数头发数米粒一样算,我肯定算不清楚。”除了这些,陈京元还准备了3页长的答辩状。法官几次提醒,要他不要扯开话题,只说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有什么意见。陈京元的辩护律师也不断摆手,示意陈京元不要再念下去。但陈京元还是滔滔不绝坚持把材料念完。
真不知道陈京元这么多年的“领导”是怎么当的,恐怕连3岁的孩子都知道,别人的东西不能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接受过荣耻教育,懂得害羞,自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1.86万元,还有464.5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竟然道出这样一番“理论”作为辩护,而且连脸都不红一下,真是让人无言以对。
试想,在被查处时,警方从陈京元的家中搜出了500多万元的现金,其中有100万元是存放在两个炮弹壳中。光明正大的“钱”为什么不存放在银行,反而存放在两个炮弹壳中呢?特别是除了100多万元受贿金额外,经法院审理查明,还有400多万元,属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陈京元将其说成是“出差补贴”和“亲友相送”,那么,要出多少差才能拿到如此巨额的补贴?
至于“亲友相送”,更是荒谬可笑。如果陈京元没有重要的职务在身,没有可以“创造”利益的权力,这种“亲友相送”还在吗?所以,此类辩护,让人一听就倒胃口。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行贿终归是行贿,受贿始终是受贿,只要胆敢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投桃报李”的道具,搞权钱交易,不管采用何种形式,都是违法犯罪的,最终都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所以,希望陈京元的教训能让我们的一些官员猛醒,不要做欺人也自欺的蠢事,到头来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