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缺陷重挫无偿献血者的积极性

时间:2011-12-15 14:56   来源:燕赵晚报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指出,目前全国年采血量为3935吨,每天需要有约7万人献血,到2015年,每天需要有约12万人献血。但目前我国人口献血率只有8.7%。,低于世界高收入国家的45.4%和中等收入国家的10.1%,离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10%也有一定的差距。(12月14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血荒”在全国各地频繁出现,使得医院无法正常开展手术。普遍认为问题出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需求越来越强,导致血库的供血出现紧张。另一方面,许多地方献血人群结构单一,基本是以大学生、务工人员为主,一到节假日,献血者集中返乡,而患者又经常向这些聚集着优质医疗资源的城市聚集,血库自然会告急。

  除了上述原因,闹“血荒”还有一个更为重要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的问题,那就是我国针对无偿献血者的奖励制度存在缺陷。《献血法》对无偿献血者进行奖励的政策有两项,一是该法第六条规定:对献血者,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这一规定看似对无偿献血进行奖励有了法律依规,但在实际操作中,有钱的单位可以大发补贴,而没钱的单位却一分钱也不发,或者发得非常少,这种差异无疑会重挫许多人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另外,《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相关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也可按规定免交或者减交相关费用。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的关爱,并无不妥。但问题是,并非每个献血者及其亲属将来都需要用血,这就导致了一部分人感觉将来的输血问题与现在距离遥远,就不太愿意无偿献血。

  这种奖励制度上的缺陷,直接导致无偿献血者越来越少。那如何化解呢?一是要对补贴制度进行统一,要么统一删除,要么就明确规定,无偿献血者都享受同一标准的营养补贴,无单位者则由政府统一发放,让无偿献血者在补贴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是要对免费用血制度扩大补偿的选择性,无偿献血者既可享受免费用血的待遇,也可将这一“免费待遇”转化为一定标准的其它免费医疗。这样,就不存在有人享受了免费用血,有人却没有享受免费用血的区别了。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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