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爱联”复出留下一串问号

时间:2011-12-12 10:58   来源:长江日报

  因参与举办“共和国脊梁评选”、“全国小记者培训”等活动,被称“打着爱国旗号,到处骗钱敛财”的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昨天举办舆情说明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因参与主办“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给予该会停止业务活动一个月的处罚,现已期满,并履行了相关手续,目前即转入正常活动。(12月11日《京华时报》)

  老实说,不是那个臭名昭著的“脊梁奖”,我们都不知道有个“中爱联”。中爱联重出江湖似乎是给整个事件画上句号了,但它留给公众的却是一串等待回答的问号。

  民政部门需要给公众一个解释,不是“转入正常活动”几个字所能解释的。中爱联究竟有哪些问题?记得在宣布处分之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说:“在媒体曝光其参与主办‘共和国脊梁’评奖活动后,我部迅速立案调查,现已查明有关事实,目前正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将于近期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该会涉嫌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部正另案调查处理。”那么,究竟有没有查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需要一个说明。

  难道进行了非法诈骗活动,只要“休假”一个月,就可以重出江湖、重操旧业吗?转入正常活动的条件是什么,对过去的非法活动如何结账?比如,已经骗取的钱怎么办,有没有没收所得,并处以罚款?有关责任人有没有受到处理?如果只是“休眠”一个月,什么问题都一笔勾销,则借活动敛财的闹剧就将层出不穷了。

  文化部门也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中爱联是由文化部主管,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参与“脊梁奖”的评选是在文化部对其检查和整顿期间。被检查和整顿的原因在于,中爱联连续8年未通过年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两年未通过年检的社团组织就应启动撤销程序。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规定都执行了没有?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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