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看贫困人口比例趋向合理水平

时间:2011-12-01 15:07   来源:山西晚报

  国家贫困标准线大幅提高,从2010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1274元/年提高到2300元/年。(本报昨日18版报道)这样的直接结果是:中国的贫困人口比例趋向合理水平——占全国人口比例的接近10%。为什么这样说?

  现代社会必然是贫富分化的。越是社会经济发展、流动性大、知识含金量高,贫富分化越严重。现代社会不讳言贫富分化——讳言并不能改变贫富分化存在的事实,只能努力使其不成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不成为破坏社会稳定的决定性因素,主要办法是:富不封顶,穷有底线。

  穷有底线,就是通过协调社会分配,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公共福利体系,使得每一个人都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尽可能使每一个人都活得有起码的尊严。现代社会的贫困线标准界定的是相对贫困,而不是绝对贫困。绝对贫困是生存底线意义上的贫困。相对贫困是走向幸福意义上的贫困,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仅要问一个人、一个家庭是否有饭吃、有衣服穿,更要问其生活质量好不好,是否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底线之上。

  现代社会设定贫困线标准,不仅是为了界定出贫困群体、个人,更是为了以此为依据,提供给他们公共福利保障。贫困线标准,实际是国家扶贫标准。正因为此,贫困线标准的高低,覆盖人口比例的多少,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公共责任,标志着社会的温暖程度。前者与不同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密切相关,而后者,却是有国际惯例的,一般来说,应覆盖人口比例的10%以上。那不仅意味着应该保证每一社会成员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更是意味着,在不同国家,公共财政都应该有同等力度的保障力量。

  国新办近期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中说,农村贫困人口在过去的10年中减少了超过6700万,占农村人口比例从2000年的10.2%下降到了2010年的2.8%。这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成绩,却不能不说,那不是一个走向幸福意义上的标准,直接导致了应该继续得到制度性扶助的至少6700多万人失去了制度性扶助。

  而国家贫困线标准的大幅提高,将超过1亿的人口纳入贫困范围中来,可以说,标志着扶贫理念的根本性变革,从僵硬地坚持绝对贫困标准,单纯以生存标准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数量更少为荣,转变为了仰望幸福,正视相对贫困现实,以制度性扶助更多人,以每一人能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为荣。

  揆诸国内税赋率较高、民众收入占GDP比例特别低的现实,现行贫困线的绝对金额标准以及覆盖人口比例是否依然太低值得商榷,然而,经过了扶贫理念的根本性变革,当我们一起仰望幸福,种种现实问题,都很快会获得妥善的解决。幸福,就会是那样的,握在了你、我、他的手中。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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