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频频挨打反映社会戾气的嚣张

时间:2011-11-30 13:43   来源:羊城晚报

  昨天(28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接到报料,前往华南农业大学采访,遭到学校保安的围攻,一位女记者被掌掴。

  华农打人的保安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是“临时工”,但也不是闯进校园的社会烂仔。经华农宣传部负责人证实,打人者确是学校保安。不过他强调这些保安隶属于一家外包的物业公司。然而不管是“内包”还是“外包”,物业公司一定是由学校请来的,是由学校管理的,学校责无旁贷。

  在高等学府,在学生面前,保安粗口骂人动手打人,这无疑是一堂特别的、生猛的现场“教育课”。上过这样的“课程”,有些学生可能学习了对付记者的方法。在今后日子里,如果有“负面”事件出现,他们可能如法炮制,先是阻止采访,继而手脚并用。

  顾名思义,“保安”是用以保护安全的。可是在许多地方,保安开始沦为某些人的走狗。在一些工厂,他们被用以对付工人;在一些单位,他们被用来保护领导。无论是工厂还是公司单位,他们都负有一个特别使命,这就是当豢养他们的主人出事时,阻止记者进入,防止丑闻外泄。保安不具备执法权利,却具备“执行”的权力。当他们胡作非为时,你无法用警察的要求追究他们责任。正因为保安身份的这种“灵活性”,需要他们时,他们可以执行“家法”;出了问题后,他们又能超脱“法制”,因此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最近一段时间来,记者挨打事件频频发生。10月19日,南方电视台记者在广州东山街道办一处烂尾工地采访时,被两名工地工作人员打得头破血流。11月12日,新快报记者在黄埔大道采访疑为酒驾的司机时,遭到4个男子殴打,手机被抢,照片被删。11月24日,河南商报记者在南阳市信访局采访时,被信访局工作人员拳打脚踢……

  媒介工作者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在任何公共空间搜集新闻信息,向公众提供真实、准确和全面的相关报道,这是记者的权利,也是媒介的义务。因此,记者采访是一种职业需求,更是一种公务行为。尤其是对公共安全、流行疾病、突发事件、公共权力等等的报道,将有助于人们及时加以防范监督。最近媒体对小悦悦事件和甘肃校车超载灾难的及时报道,都引起人们的反思和警觉,从而呼吁道德回归,检查防范校车安全。对媒介采访的无理限制和威胁,实际上是对公众知情权和公共利益的限制和威胁。

  当影响公众的事件发生时,当事者无权拒绝记者的采访。如果是一般个人采访,受访者有权拒绝采访,但也要以文明的方式拒绝。以粗野的方式对待采访,轻则有违文明,重则触犯法律,应该得到相应的训诫或惩罚。

  接二连三的谩骂殴打记者,反映了相关当事人的藏丑心态和对信息公开的恐惧心理,也反映了社会戾气的嚣张。媒体是信息的邮递员,公众利益的守护者,也是一切丑恶的天敌。一个社会如果无法保护媒体的正当权力,公众权益也将同样“开天窗”。

  如何处理保安打记者事件,将考验华农作为高等学府的公众意识和知识良知。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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