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国家机密仅为炫耀?何不查查他的财产

时间:2011-11-29 14:41   来源:人民网

  央行泄密获刑官员自称作案动机为炫耀。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孙振和央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因泄密被判刑。“都是我主动泄露的。”伍超明说,他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先后向15个人泄露数据,但是他并没有从中获得过任何报酬。伍超明的律师称,他泄密主要是出于炫耀心理。国家保密局曾表示,此案有利益驱动。但在检方指控和判决中,均未体现出利益交换。(11月28日《京华时报》)

  官员泄密并无利益交换?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杜永胜此前曾表示,伍超明、孙振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背后有利益驱动。有的通过和证券从业人员建立合作关系,利用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指导其买卖股票、牟取利益;有的通过参加证券机构举办的一些活动,比如,讲座、恳谈会等等,获取高额的讲课费用。而据了解,获得伍超明涉密数据的15个人中包括一名学者、一名证券媒体记者、一名银行人士,其他人则为券商或者基金公司人士,跟上述黑色“利益链”高度一致。难道这一切只是“巧合”?难道国家保密局和检方掌握的情况有出入?

  检方指控,去年1月至6月间,伍超明共向15人故意泄露涉秘数据224次。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卖力泄密,如果说没有一点好处,仅仅是出于“炫耀”,反正我是不太信。除非该同志的虚荣心数倍于常人,除非该同志是只讲付出不图回报的“活雷锋”。

  是否存在“利益交换”,不能听泄密者的一面之词,更要进行深入调查。窃以为最简单明了的调查方法,就是查查泄密者的家庭财产。如果他的财产在正常范围之内,且能够说明具体来源,就能获得清白。如果其财产明显与合法收入不符,且无法自圆其说说明具体来源,那么用脚指头都能判断出其中必有猫腻。果如是,不仅“炫耀”说不攻自破,那15个学者、记者、银行人士、券商以及基金公司人士,恐怕亦将难逃违法犯罪之嫌。顺藤摸瓜,说不定能另揪出一串“硕鼠”也未可知。但愿“炫耀”说不是为了保护各类“硕鼠”、避免事态“扩大”导致老百姓不敢炒股而故意抛出的烟幕弹。

  这再次让人想起了推进官员财产公示的话题。真正实现对官员和权力的监督,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制度。不管是出于满足公民知情权的需求,还是出于应对反腐严峻形势挑战、保护官员利益的需要,尽快推进包括财产公开在内的制度反腐并加大行政透明度、引入的公众监督,都已刻不容缓。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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