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仅为450元的纸棺材,殡仪馆代售后却卖到1880元,这是之前广州增城市殡仪馆里的“潜规则”。因分别收受纸棺供应商25万元人民币,近日,增城市殡仪馆原馆长、副馆长分别被广州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5年。(2011年11月23日《羊城晚报》)
人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这种在死人身上打主意,“棺材里伸手死要钱”的“取之有道”,确实让人无言以对。
然而,细细想来,此等“取之有道”也并非增城市殡仪馆里独有,增城市殡仪馆原馆长、副馆长也并非“取之有道”的第一人。此前就有因接受骨灰盒销售商的贿赂,浙江省苍南县殡仪馆主任蔡德顺、副主任黄崇焕、高泉可相继落马,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其中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还有发“死人财”的楚雄市原殡仪馆馆长闫世聪,把“骨灰盒”当成“腐败道具”,最终也被革职判刑。
记得古人说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殡葬不仅是个体生命终结的仪式,也是家人、亲属表达对逝者哀悼追思的方式。如今,这个昔日不为人注意的“清水衙门”,已变成行业不正之风盛刮、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腐败热点”。一些贪官利用“活人不会在死者面前讨价还价”的心理,敛取暴利,让老百姓在承受亲人去世的痛苦时,还要为高昂的殡葬费用气愤,真是让人恨之入骨。
对此,一位社会学家曾经强调,中国文化强调入土为安,连续多起“占死人便宜”、“发死人财”事件,正与福利、公益等政府形象、国家形象相冲突对立,这与民政事业的公益性也是对立的。从管理角度看,这些事件恐怕难以用偶然事件来掩饰,相反,这恐怕仅仅是垄断而形成的无良殡葬的冰山一角。
笔者很赞同这一观点。每个行业都有腐败,而殡葬行业更有其特殊性。由于法规性限制,地方殡仪馆都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这一垄断体制,势必催生出了一批像“电霸”、“水霸”那样的“殡霸”。也就是说,垄断产生暴利,暴利易生腐败。殡仪馆独门寡市,纵然价格再高也得进这个门,再加上人们在传统的习惯中,殡葬价格不会刻意去讨价还价,这就无形中给“殡仪馆腐败”提供了土壤和空间,正如某殡仪馆贪官所言:“死人钱好赚,不腐败也难!”
如此说来,惊人的殡葬费用背后,是殡葬行业的垄断经营;殡葬垄断的背后,则是日渐“热门”的殡葬腐败。而滋生腐败的原因主要有社会的、制度的、经济的、环境的、道德的、社会心理的等原因,但权力滋生腐败还是其中一个颠簸不破的事实,没有权力的腐败是不可想象的,虽然权力≠腐败,但是在这里,腐败=权力 。所以说,腐败的权力,这才是“殡仪馆腐败”的真正根源。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反腐倡廉工作没有“空白”和禁区,越是“清水衙门”,越要加强教育监督,为死人“善后”的殡仪馆也概莫能外。殡仪馆里频出贪官,给我们的警示是:要遏制“黑色腐败”,就要打破“黑色垄断”;要打破“黑色垄断”,就要打破行业的行政保护;要打破行业的行政保护,就要进行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秩序下公平竞争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加强监督管理,让反腐阳光照到这个不为人所注意的边缘行业。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殡仪馆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