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事故震惊全国,甘肃庆阳教育局长卢化栋表示,事故前教育部门曾勒令事故幼儿园对校车超载进行整改,但幼儿园未听从指令,一意孤行。
不说倒还罢了,听了这话更让人生气——隐患不是没有暴露,只是暴露了没有及时纠正。教育局长强调这层意思,是希望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监管责任,只不过力不能逮、鞭长莫及?是希望因此而减少自己在这场血腥事故中的责任?笔者倒是觉得,发现这么大的隐患,没有及时督促彻底整改,非但不能成为逃避追责的借口,反倒应该“罪加一等”。
当下社会很多监管执法部门正在热衷于一个勾当:“嘴炮式”执法,或者说是“文件式”执法——对于很多领域存在的问题,心知肚明,可囿于各种利益纠葛,不肯下力气真正解决,于是便做一些表面文章,下个整改文件、发个纠正通知,至于改没改正,情况是否变好,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我管过了”,等到一旦“东窗事发”,则满嘴说辞:我们已经查处过,我们已经整顿过,我们已经努力过,只不过人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罢了……
不是吗?几天前的云南师宗县矿难,又是“早被煤监局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又是“擅自组织井下作业”导致瓦斯事故发生,要讲责任,监管部门是“执过法”的呀,煤矿漠视执法部门,“顶风生产”,我们也无能为力啊!另外,有些地区发现假冒伪劣产品,非常恶劣,工商质检部门也动辄称,“我们早就发现过问题,也责令厂家停产整顿”,言外之意,只不过“管不好”罢了。“我管过”是态度问题,“管不好”则属于能力问题,且“管不好”的原因非常复杂……如此说来,便将自己打扮得犹如窦娥一般委屈。
这或许也是这个社会特别愿意做“表面文章”的根源所在。把表面文章做了,心里也就踏实了,出了问题也就有说辞了。西安市街头餐馆发生爆炸,马上展开全市范围“安全大排查”;甘肃正宁县发生交通事故,教育部马上要求全国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排查……亡羊补牢,举一反三,当然重要,但不排除有些人阳奉阴违、“运动式”地做做表面文章,发几个通知,开开会强调一下,就此罢了。大家假装重视,却并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一次事故就不知在哪个角落默默招手。
“管过了”不是执法者逃避责任的挡箭牌。纳税人出大价钱供养公权部门,是要求你管好公共之事,并且对“管不好”的事儿付出代价。幼儿园不听教育局的话,这样的借口也好意思拿出来说?连幼儿园都不听教育局的话,教育局长还当个啥劲头?煤矿不听煤监局的话,煤监局长还当个啥劲头?是真不听话,还是心照不宣地互相有默契,恐怕局长们心知肚明。
正因如此,对于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嘴炮式执法”,对于那些以“我管过了”就试图金蝉脱壳的人和事,一定要提高警惕,当头棒喝——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本质上就是执法麻木,某种程度上还不如没发现问题,对于这种说辞和借口,非但不能给予同情,免于惩罚,反而还要罪加一等,狠狠地鞭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