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下井再怎么伪装也掩盖不了漠视安全的本质

时间:2011-11-16 13:34   来源:工人日报

  据新华社等媒体报道,截至11月15日凌晨零时10分,云南省师宗县私庄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遇难人数已经增至35名。师宗矿难现场新闻中心通报称,私庄煤矿副矿长戚谷明在审讯中承认,矿难发生后他用煤灰抹黑脸部之后假装在矿难中逃生,伪造了自己曾下井的事实。安监总局强调,所有煤矿严查领导带班下井制的落实,一旦发现有违规生产和领导不带班下井的煤矿,都将受到处罚。

  黑脸的不一定是包公,也可能是伪装下井的矿领导。矿难时有发生,公众对于矿难新闻的“免疫力”可谓越来越高,但这一次,公众无疑又被刺痛了。如果也有“抹黑中国十大人物”之类的评选,戚谷明的颁奖词可以这样写——“戚谷明,在矿难发生的第一时间,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也没有及时协调有关营救工作,而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涂黑了自己的脸,冲入井下再佯装逃生以推卸责任。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是急中生智还是早有准备?他的出现打破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矿难新闻的麻痹和淡定,也突破了人们对煤矿负责人基本良心和道德的认识底线。”

  戚谷明之所以上演这出“伪装下井”的闹剧,与去年7月的一纸《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该通知要求,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没有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罚款。政策甫一出台,一些煤矿对策迭出,有的迅速提拔起若干名矿领导,有的宣扬下井“陪死论”,有的则干脆不执行。此番,戚谷明显然又将这一制度发挥到了“新高度”。

  领导下井可以伪装,安全生产却来不得半点虚假,任何走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的举动最终带来的都将是安全隐患或事故。比如,不少矿井都声称为矿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和防护措施,但是否真的对他们进行过相关培训和逃生演练?安全生产不能光说不练,而要有实实在在的制度和对制度的严格执行。

  一些发达国家在矿难频发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在德国,矿工下井前除了安全帽、探照灯、氧气袋等装备外,还会每人扣上一个火柴盒大小的发射器,以便地面控制中心随时了解出现危险的矿工周围发生的情况并立即采取措施;在加拿大,大部分矿山都建有内设的密闭“避险站”,可以提供氧气、食物和水;在美国,治理煤矿的经验是“成功三角”——执法、培训与技术支持,执法领域,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机制上防止检查人员与矿主、地方政府形成共同利益同盟,培训主要由矿业安全与卫生局下属的全国矿业卫生与安全学会负责,在全国各州免费巡回进行,讲授各种安全生产标准、技术设备操作等,此外,广泛推广新技术,增强煤矿开采的计划性和对安全隐患的预见性,机械化和自动化采掘。

  对这些经验的学习和借鉴,需要成本,装备的配置需要大量的资金,制度的健全更是个长期工程。尽管如此,这项工作也必须扎实有效地往前推进。当然,这些工作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监管部门能够保证有合法采矿权的企业都在其视线范围内,并且能够及时排除、关停那些非法的私挖滥采者。

  与领导带班下井应该发挥的事故发生时引导、指挥逃生,减少伤亡和损失的作用相比,更重要的是,安全生产设施的配置,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安全施工、自查自纠自救的培训。再精明的伪装也换不来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生产靠的是货真价实的努力。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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