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震灾更多发,防震国标应下乡

时间:2011-11-15 14:2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所长孙柏涛13日在“日本的启示”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正在编制第五代“地震区划图”,新“地震区划图”希望把全国范围设防烈度都提高到7度以上。不过,要实现这一目标,任务还很艰巨,据孙柏涛透露,1979年以后的农村房子,90%都没有抗震措施。(11月14日《新京报》)

  “地震区划图”属于国家标准,具有强制性,但此前的标准显然没有得到很好实施。原因也很好理解。大城市还好,建筑有统一规划,有严格监管,抗震措施比较容易贯彻。农村的情况就要复杂得多,农民一般是自建房,缺少整体规划,不了解防震标准,主要想着如何节省成本,很少有防震方面的考虑。

  因此,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司长杜玮认为,我们常说的“城乡二元体制”,在我国建设领域也长期存在。这与城乡土地制度和建设审批程序有关,也存在一系列的现实原因。但是,天灾无眼,地震不会选择地点爆发。事实上,广大农村地区已成为抗震防震的短板。

  我国幅员辽阔,除了汶川地震这样特别重大的地质灾害,各地中小级别的地震,是非常多发的。一次震级不高的地震,在防震等级较高的大城市,可能只会有转瞬即逝的震感;而在一些农村和边远地区,则可能房倒屋塌,甚至造成人员伤亡。近期,在云南盈江和腾冲、西藏亚东、新疆伊犁发生多起地震,虽然震级都不高,但灾情严重,有些还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受灾人数更是成千上万;在很少发生地震的河南周口,一次三四级的浅层地震,也造成部分民房和学校倒塌,甚至一度引发当地群众恐慌情绪。

  农村和边远地区,不像城市那样人口稠密、高楼林立,发生地震等灾害,疏散起来也较为容易,一般不会造成集中伤害。但是,缺乏防震意识和防震知识,基本没有防震设施,都是应对突发灾害的最大隐患。随着城市防震意识和防震等级的提高,这种差距还有扩大趋势。

  其实,不止是在抗震等级上,安全标准、执行标准的城乡分野,在其他领域也多有存在。比如,在食品安全上,因为近期问题多发,引起了更多重视,公众关注度在提高,相关检测标准也在完善;但与此同时,不少农村几乎成了食品安全的飞地。新华社记者曾做过相关调查,农村超市和集贸市场,简直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一些厂家专门生产销往农村市场的低价劣质食品。国家质检总局日前称,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超过90%。不知道这些抽样检测,包含多少农村地区的样本。

  既然是国家标准,最大的特点是全国统一且有强制性,尤其是在一些涉及生命和安全的领域,不应有两套标准,不管是规定标准还是执行标准。毕竟,生命是平等的,而安全隐患也不分城乡。但事实上,在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甚至人身损害赔偿上,都存在城乡不同标准,或者执行力度不一,给人以“国标不下乡”的感觉。

  确实,农村缺少统一规划,自建房确实不好管理;农村市场分散,监管起来也不那么容易。但是,诸多领域的城乡双重标准,都有共同的源头。改变“国标不下乡”的局面,首先应及时完善国家标准,从法律上将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规定统一起来,特别要进一步明确统一的执法和监管要求。更根本的是,要逐步改变不均衡的城乡资源分配体制,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和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基础。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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