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婴儿洗发水致癌,靠我们自己争取消费者的权益

时间:2011-11-04 10:0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两年前,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查出强生生产的婴儿洗发水含有毒物质,包括可致癌的二恶烷及释放出甲醛的季铵盐-15。强生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但“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最新调查发现,在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出售的强生婴儿洗发水,仍含有致癌物质。(《京华时报》11月3日)

  强生生产的婴儿洗发水,相信不少中国的家庭都在使用。如果不是“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告诉消费者产品有害,很多消费者还会继续放心地使用下去。这家美国的民间组织,不但敏锐地查出洗发水有害,还跟踪商家的产品改善情况,不但为美国消费者操心,还为世界很多地方的消费者操心,这种热情,作为消费者,不能不为之感动。

  此类表现,对于美国民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并不偶然。美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很完善,不但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也是官方与民间共存,全国性与地方性并立。他们对消费品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其中的有害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情报,并研究有关法律、政策,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代表消费者向集团提起诉讼,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

  这自然让人产生联想,如果中国也有这么多成熟的民间组织,食品安全问题就不会这么令人担心了。比如三鹿婴幼儿奶粉产生那么大的伤害,留下的社会伤疤至今不能愈合。事实上,相关的危害信息早已表现出来,多起消费者投诉没能引起及时的救助行动,甚至还被压制。如果说,当时能有一个像“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这样的组织,社会断不至于对危险那么愚钝,不但危害苗头能及时发现,消费者也不会那么自救无力。

  而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除了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直接由消费者组织的民间团体,难觅踪影。而消协又是半官方性质,隶属于工商行政机构,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工作理念及工作方式上,都受制于行政机构,没有表现出独立性。特别是近几年,很多地方还暴露出消协去民间化的迹象,即将消协纳入行政机构编制,协会职工进入公务员序列。

  针对时下消费品质量堪忧的现状,中国亟需扶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民间组织。除了在法律规定上降低民间社团的门槛、扩大民间社团的活动空间,还应该进行资金扶持。为了防止资金扶持变成行政控制,可如专家提出的,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既对民间组织进行公共投入,又让其保持独立性,以推动社会监督体系的扩展和深入。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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