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案不玩猫腻,何必防记者

时间:2011-11-01 13:49   来源:钱江晚报

  酒后驾车还这么严重——这边10月29日河南一辆警车致5死3伤,那边30日凌晨广州一辆“假军牌”车致4死1伤。前者身为派出所所长,后者报道未透露身份,只提是“30岁广州人”,不过,可以毫无悬疑的是,目前两人都已被刑事拘留,而且前者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方批捕,并由当地警方执行逮捕。

  至于有没有其他“悬疑”,我不敢说。只是有点不能理解,为啥一起本可以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理的酒驾致死案,会引发现场围观群众的强烈不满,打砸已在事故中严重损坏的肇事警车,继而又推倒并打砸两辆殡仪馆运尸车和两辆赶到现场的警车?是倒在血泊中5名无辜遇难者的惨状激发起群众的怨恨,还是由于现场处置程序不到位导致冲突升级?

  从京华时报昨日的报道中看,“警方赶到现场后,还没有勘验现场,就准备将遗体运往殡仪馆,引发冲突”。不过这是记者引述附近一个店主的说法,此细节没有得到官方的核实。不知是不是围观群众误解这样“草草收场”会“毁了证据”,所以才“群起而攻之”?

  我们暂且撇开这些疑点,就问派出所所长撞人后,交警勘查这个特大交通肇事案有没有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现场拍照摄像、绘制现场图、做询问现场目击者等勘查笔录?至少,我们在报道中看不到,官方也没有公布相关案情,甚至有关官员称“无法透露更多案发情况”,这就让公众很难释怀。

  更不可理喻的,本可以满足群众知情权、在此事件中可以起到“桥梁”作用的现场采访记者,却被两名便衣男子在没有亮明证件的情况下,非法夺走了采访本和证件,并被扣留在附近的车站派出所近40分钟。如果把“扣证扣记者”与“没勘验现场就运走尸体”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是否存在猫腻,也似乎可以想象为啥群众不满意,事态会升级。这又从一个侧面折射权力的任性与霸气。也正是这任性与霸气,宠得一些公职人员及权力相关者对法律和禁令毫无敬畏之心,比如这酒驾醉驾,置他人生命和财产于危险境地。

  警方便衣“扣证扣记者”,让我想起几月前“福佳大化”董事长对负责封锁现场员工时发的狠话,“放一个记者进来要你们的命”,以致发生阻挠记者采访、抢夺采访设备和殴打记者的恶劣事件。如果汝南县警方是如此“防火防盗防记者”,其底气也太不足,内心也太虚了。(王国荣)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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