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登记到身份证上后,保密的工作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难。新法赋予公安机关更多的工作便利,如何做到依法维护社会治安和公民的权利,还有很多现实问题有待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和破解
身份证将登记指纹信息;国家机关等单位工作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将追究刑责;警察查验身份证的范围有所扩大;一代证2013年全部作废——这些都是刚刚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内容。从明年元旦起,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将开始实施。
一系列新规中,指纹信息的登记最受关注。这一改变,从小处着眼,是每个人都将涉及换证的问题;从大处来看,这是我国身份证首次运用人体生物特征信息,不仅便利了打击违法犯罪,更为个人信息保护增加了新的课题。
正如公安部相关人士所表示的,此举可以有效防范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有助于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社会部门更加快速准确地甄别持证人的身份,为公民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更好的服务。这不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还是保护公民权益,都是好事。
同时,从现实来看,新法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公安机关作出更多的努力。比如网上早就有人公然买卖指纹膜,如果不对这样的行为作出禁止,即便登记了指纹,对戴上指纹膜的违法犯罪人来说,又算什么障碍?
另一个安全问题是,身份证丢失无法作废的困境一直没有解决,这使得一些丢失的身份证可能被不法之徒利用,轻则办信用卡透支,重则利用其杀人越货,给身份证主人带来诸多烦恼甚至伤害。极端的例子如2010年少女林贝欣在广州打工期间,因丢失的身份证被抢劫团伙冒用而被警方错当通缉犯羁押了12天。而如果身份证登记了指纹信息后,依然不能化解这一现实中的老问题,必然会影响法律的实施效果,也会影响那些丢失证件公民的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
身份证管理中最大的安全问题即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新修改的身份证法加大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要给予行政处罚等。
再好的法律也要“落地”才有效。记得2009年初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然而两年多过去了,出售个人信息的“商户”在网上随处可见;刚买了车子,保险推销电话马上打来;刚买完房子,中介就来问是否卖房……买卖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不少人的生财工具,但他们却鲜有被查办的,公众面临的依然是不时接听骚扰电话,垃圾短信没完没了。
这样的严峻现实让人难免心生疑惑:我们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登记到身份证上后,保密的工作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难。新法赋予公安机关更多的工作便利,如何做到依法维护社会治安和公民的权利,还有很多现实问题有待相关部门认真对待和破解。
套用近来不少部门喜用的淘宝体向公安机关提点希望:
亲,我们登记指纹,是很信任亲的哦,希望亲能好好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哦;亲,也希望我们在丢了身份证以后,能够像银行卡那样挂失哦,因为我真的不想因为一个小卡片,让亲误会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