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淮安市金湖县为了让“清网”行动中尚未归案的12名逃犯尽快落网,县公安局对12名逃犯内部公开竞标。让局长陈明中颇感意外的是,原本预计1个小时左右的招标大会,不到半个小时,12名逃犯就被民警竞投一空。
目的为追逃、清网,保一方平安,显得理直气壮。中标者需交1000元保证金作“抵押”,完成标的“不但给予5000元奖励,还将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这样的做法,看似合理,实则不合情。
“下了狠功夫”仍有12人没抓到,招标破案时个个摩拳擦掌,异常踊跃,如此强烈的反差,只能说明平时干警们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不够,说得不客气点就是没尽力尽职。
竞标抓逃犯,眼前看似能调动追逃积极性,但容易在今后滋生有案不破、看钱破案等不良倾向。即便招标抓逃,也应该面向异地警力,本地干警必须回避,否则,就有讲条件要挟破案的嫌疑。
退一步说,倘若实施内部“招标抓逃”,效果比较理想,这些中标者奖励可以兑现,考虑提拔重用就该免谈了。不恪尽职守,戮力履责,没奖励就缺热情、少干劲、没效率,这是一个人民警察应有的作派吗?显然是执警为民理念发生严重偏差,私心杂念过盛,如此觉悟和素质,凭什么还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