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终会自食其果

时间:2011-10-27 13:09   来源:法制日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表示,近期在网络上轰动一时、影响广泛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经查明是上海的励某杜撰而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公安机关已责成属地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制造和传播谣言的责任人和网站予以惩处,杜撰“47号公告”的励某被行政拘留15天(10月26日《新京报》)。

  这次,有关部门依法对“47号公告”等网络谣言责任人和网站进行惩处,再一次表明绝不允许任何人在网上编造和传播谣言的决心,令人击掌叫好。

  目前,虽然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传播的法律,但现有的法律很多都适用于互联网信息管理。当务之急,除了用足、用活已有法律之外,还要与时俱进,修补漏洞,在刑法中加入或完善相关条款,增强依法铲除网络谣言的刚性制度约束。

  与此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和权威媒体也要及时发声,还原事实、公布真相。常识告诉我们,谣言止于公开、止于透明。监管部门及政府“喉舌”在关键时刻“该出手时就出手”,用最迅速、最真实、最权威的信息来澄清真相,是对“谣言”最有力的终结,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利器。“大道消息”通畅无阻,“小道消息”才会销声匿迹、无处遁形。

  诚如专家所言,网络谣言的能量,除了来自造谣、传谣者的兴风作浪,也离不开信谣、盲从者的“积极配合”。因而,铲除网络谣言这个毒瘤,净化鱼龙混杂的网络环境,还需要人人都能善用手中掌握的“麦克风”,对于未经证实或难以证实的信息,要保持自己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要被少数别有用心者牵着鼻子,加入造谣、信谣、传谣的行列。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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