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窃听风云”的非正常表演让人焦虑

时间:2011-10-26 10:59   来源:人民网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人越来越成为生活在科技影子里的对象,人们正在进入无隐私的惶恐时代,这估计是每一个人观看电影大片《窃听风云》后的感受。但谁会想到,影片中五花八门的窃听技术竟然也在我们的身边潜藏和埋伏?我们更不会想到,一不小心自己就成了“窃听风云”的主角儿,这确实是一件让人顿觉毛骨悚然的事情!

  近期,北京最大的一起非法出售、提供、获取个人信息案宣判,“侦探公司”人员、通信技术公司职员、通信业务运营商(包括移动、联通、电信)员工等23人走上被告席,也让这个隐藏在灰色地带的市场露出冰山一角。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本案的被调查者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大多数受害人并不知情。而新京报记者暗访调查北京多家“侦探公司”和电子产品市场,电影中窃听、跟踪等场景,在现实生活中通过手机卡、百元左右的窃听器就能实现(《新京报》10月24日《你被窃听了?》)。

  记者通过大量的摸底调查发现,现实中微型窃听器材的普及和轻而易举能够买到的现实,以及通信运营商内部个别信息管理人士出卖个人信息为窃听提供帮助的畸形,还有各种五花八门的窃听定位技术被市场化经营,确实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无隐私的社会氛围之中。面对这种情形,我们首先是恐怖:这哪里还有隐私和自由的空间?哪里还有权益保护可言?而其背后,更是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凸显:在非法买卖个人隐私信息(包括通信资料等)、非法买卖专业窃听器材、非法靠窃听个人隐私牟利的行为链条中,其实都毫无例外的存在极端而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对个人隐私权益的破坏,不仅是严重侵犯个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严重威胁社会公共秩序和谐的畸形,同时一些非法窃听索取个人信息的行为,更会衍生个人机密、商业机密甚至是国家机密外泄的严重后果。

  没准自己就会成为“窃听风云”的主角,这种畸形是非法行为向个人隐私权益地带侵袭的结果,是非法商业经营行为的作俑,但更是现实中社会秩序规范机器发力软弱的结果。纵观把“窃听风云”从银幕上搬到现实中的种种表现,其中导致性原因不外乎四种:

  首先是个人行为的违法和无序,如果涉嫌窃听对象都知道侵犯个人隐私需要付出法律责任和代价,恐怕也不会出现众多肆无忌惮的个人隐私信息经营对象。其次是掌握个人隐私信息资料的公共部门监管制度的疏漏,无缝的蛋自然引不来让人厌恶的苍蝇,正是现实中掌握个人隐私信息资料的企业和部门自身管理的疏漏,比如电信运营商对客户信息保密管理的疏漏给个别人以可乘之机。其三是现实中非法窃听器材非法流入市场而市场自身净化功能缺乏、相关打击不到位的缺憾,比如一些卫星窃听器材不仅从质量上,还是从个人隐私保护角度,从使用法律许可角度,都是非法劣质工具,如果对这些东西能从源头进行清剿,并采取措施警示人们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慎重使用,也不会有现实版“窃听风云”的上演。更关键的是,现实中不合法维权的畸形存在,以及见不得人的窥私心理唆使等等,都为现实版“窃听风云”上演提供了空间。

  不管是从维护公共秩序安全稳定的角度,是从保护个人隐私权益维护法律严肃性的角度,还是从校正社会个体行为畸形促进社会健康和谐的角度,现实版的“窃听风云”都不该上演。而要想让现实版“窃听风云”禁演,必须从源头入手,抓住其产生根源,对症下药,消除这现实中这让人恐怖的窃听畸形。首先是强化有关个人隐私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窃听风云”愈演愈烈的社会现实,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警示公民科学认识个人隐私保护,自觉做到遵纪守法,维护公共秩序和谐和个人权益保护。其次是强化个人隐私信息监管,一方面是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管理部门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追究泄密和非法买卖个人隐私信息以及利用个人隐私信息从事非法勾当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侵犯个人隐私权益的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因个人信息监管疏漏而给窃听泄密留下可钻之空的现实畸形。

  更关键的是,公安、工商、税务、工业信息化管理、物价、安全、电信等职能部门应那密切协作,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对科技市场中违法违规出售各种劣质非法监听窃听器材、非法利用科技手段侵犯个人隐私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采取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在重点监管产品上标注法律法规条文和违法警示内容等方式,对监听器材市场进行科学的监管,杜绝一些别有用心的个人利用科技手段窥伺公民个人隐私权等,从根本上消除现实版“窃听风云”的非正常表演。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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