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是执法车违章的遮羞布

时间:2011-10-19 10:37   来源:燕赵晚报

  安康市汉滨区多辆城管执法车从2007年至今,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都在上百次之多,其中最多的一辆车有637条违法记录。仅这一辆车,需要缴纳的罚款就高达11万元以上。(10月18日《华商报》)

  城管执法车非但不带头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反而成了违章大户,这实在令人大跌眼镜。城管局的领导竟然辩解称,因为在城市管理执法的过程中有太多的随意性和突发性,免不了会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言外之意很明显,城管执法车违章是“工作需要”,具有无奈性和合理性。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中并不包括城管执法车。由此可见,工作需要不是城管执法车肆意违章的遮羞布。

  我们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追问:多辆城管执法车集体性肆意违章、有恃无恐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关键原因恐怕还在于一个“公”字。一方面,城管执法车是公车,不论违章多少次,都有公款兜底,都由纳税人埋单,执法者和管理者自然不会心疼。另一方面,交警部门也姓“公”,与城管部门同在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因而,在处理“最牛城管执法车”时,当会“酌情处理”。

  交通秩序不仅见证城市文明,而且关系到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要想有效遏制执法车肆意违章这个不良现象,首先要对膨胀的特权意识采取行之有效的约束手段,不能放纵执法车凌驾于规章制度和其他车辆之上。其次,执法者和管理者必须自行承担违章的后果,不能擅自转嫁到纳税人身上。当然,对于那些屡教不改者,还应该高高举起问责大棒并重重落下,罚他个心惊胆战,方可以儆效尤。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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