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11日《潇湘晨报》报道,一个拥有770人的科级事业单位——湖南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矿征办”),爆出贪污腐败窝案,110人涉案,55人被立案调查,从征收办主任到下属收费站站长纷纷落网,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据了解,该矿征办征收的税费每年逾4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四分之一,被称为耒阳市“第二财政局”,也曾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让人不解的是,对这个肥得流油的科级单位,相关监管竟然一片空白,“最肥”似乎顺理成章地成了“最腐”。解剖这只五脏俱全的“腐败麻雀”,一定会有很多收获和启示。
其一,“最肥科级单位”的进人及选拔程序严重缺失。在我国的行政机制中,大凡“肥单位”,不一定是非常大的职级,只要掌管的人员及费用足够大就具备条件,而这些单位,总是有许多人争着抢着要进去。由于这些单位“太肥”,领导及一般工作人员的福利补贴等往往远超其正常薪水,即使国家相关禁令也无法遏制种种形式的“分钱”行为。作为监管部门,本应对这些单位进人提高警惕,监督其严格遵守录用、提拔程序,确保职员素质高、业务精。然而,我们注意到,正是进人程序的不严格,导致了罗煦龙“利用担任矿征办主任的职务之便,通过为单位下属职工办理转正、提拔任用和调动工作的方式,从中谋取利益”。违法违规提拔、任用,暗箱操作,这是不少“肥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
其二,对“最肥科级单位”的财务监管存在缺失。法院查明,4年时间内,罗煦龙先后采取截留部分收费站的超产奖、伪造各站点发放奖金名册、虚报超收数额和降低任务指标多提超产奖的办法,套取资金私分给领导班子和部分中层干部。姑且不论所谓的“超产奖”是否有违国家相关禁令,就是上述种种截留奖金、伪造名册等行为,都足以说明相关部门对矿征办财务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反观不少地方的“肥单位”,又有多少不是因为收入太“肥”而私设“小金库”并挥霍无度呢?
最后,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管不力。该矿征办被爆出腐败问题时,从主任到下属收费站站长110人涉案,占该单位人数的七分之一。一两个人贪污腐败可能不易察觉,十几个、几十个,到最后上百人同时犯案,愣是发现不了。日常监管有没有?突击检查有没有?年终审计有没有?有关部门的眼睛长哪儿了?
可见,“腐败麻雀”的养成决非一人之力、一日之功,而是诸多工作机制、监管机制百“疏”无一“密”的结果。
如此漏洞百出的情况,仅仅存在于耒阳市一地一个科级单位吗?怕只怕,林子大了,“肥麻雀”还会有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