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总工会拟定的《重庆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企业利润上涨,职工的工资也要随之增加,并为工资集体协商如何操作,定下了规矩。(10月12日《重庆晨报》)
在全国性工资条例法规三年难产的情形下,在我国大多数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增幅远远落后于物价上涨的民生实境下,重庆市大胆试水地方性法规,高调拟制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确让人眼前一亮。
但纵观该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路径与办法,仍难以看到具有可操作性的强力约束措施。关于工资集体协商制,全国总工会也多次下文要求各地工会要全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甚至还出资培训过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的专职工会干部。
富士康跳楼事件发生后,全总便跟进强调过各级工会要尽快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当时全总还特别强调,企业要大幅提高一线职工的工资。但这种靠文本阐述的“强调”,虽然一度让听的人备感欣喜,但终究抵不过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多重阻力。工资集体协商制,更像是虚幻的夺目光环,普通职工难以企及。
缘何全总工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也收效甚微呢?根源还是在于,这些专职工会干部无法左右老板的“钱途”和命运。所以重庆这次跟进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制,虽然也顺应时代所需,但由于各级基层工会的独立性严重不够,这样的地方性法规仍将落入一种“政策空想、执行幻觉”中。
当前,不仅企业工会地位寒微,就是县级及以上工会组织的工会主席,也往往不过是“一把手”叫去陪同“关心一线职工秀”的道具。这是因为我国地方各级总工会组织本身有官级,这种与改革步伐不同步的工会领导“委任制”,已阻碍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向纵深推进。强调工会独立性与去官味,已是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不可绕行的两大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