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外地来沪学车的市民可能无法随心所欲了。记者日前获悉,根据公安部规定,将对驾校学车人员实施“限外令”,严格控制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学员的比例。目前,上海部分驾校已接到相关通知,并由此提高了外地学车人员的学费,部分涨幅达20%以上。
这一针对外地户籍学员学驾照的“限外令”,无疑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非限制不可”的道理究竟何在?——购房“限外”是为了打击炒房、稳定房价,购车“限外”缓解交通拥堵,那考驾照“限外”呢?
众所周知,学考驾照是一种普通的技能学习和考核,与学员的户籍身份,毫无任何内在必然的联系——在同样的培训和考核标准下,一个人的户籍身份究竟是外地还是本地,不可能影响其学考驾照的能力和水平。
退一步讲,即使外籍人员考驾照,可能对本地造成某种不利影响,但是在“户籍限制日趋开放”的社会背景下,如此“限外”,无疑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一个并不高深的驾驶培训,何以要“严格控制外地户籍学员”呢?
实际上,如果站在法律法治的角度分析会发现,此一“限外令”,不仅找不出多少合理的限制理由,反而可能存在诸多不合法的嫌疑。
首先,该“限外令”显得于法无据。无论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都找不到限制外籍学员考驾照的相关条款。相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倒是明确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这也就是说,现行法规实际上是允许外地户籍(暂住)人员在当地申领驾照的——只不过是准驾范围有所限制罢了。
再者,驾照“限外令”,显然属于一种行政许可行为,而按照《行政许可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进一步看,上述“限外令”,也显得不合乎针对政府行为的“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治原则。这诚如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所明确的,“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一纸“限外令”,不仅让许多外地户籍学员考驾照的机会减少,也抬高了其经济成本——“学车费涨幅20%以上”,同时,也有损驾校的利益。
所有这一切,都属于“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范畴。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