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罚沃尔玛”当为其他地方借鉴

时间:2011-10-11 12:55   来源:人民网

  针对沃尔玛重庆12家门店用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销售一事,重庆工商部门昨天开出罚单:停业整顿、没收所有违法所得、总计罚款269万余元。同时,重庆公安部门还拘留了部分涉案的重庆沃尔玛员工。(中新网10月10日)

  沃尔玛搞价格欺诈,这不是第一次,光重庆就发生过多次。 据重庆工商部门称,自沃尔玛2006年入渝以来,因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已被工商部门处罚了21次,今年以来被处罚次数已达9次。

  放眼全国,沃尔玛在价格欺诈方面从来都不甘寂寞,如,2010年8月,云南消费者还起诉沃尔玛价格欺诈,沃尔玛一审败诉。今年初,国内多地消费者举报就“家乐福、沃尔玛等部分超市大搞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跨国零售巨头为何在中国屡陷“欺诈门”?要知道,这些跨国企业在其母国和其他国家是不敢如此欺诈消费者的,为何到了中国的土地上,就变得这么肆无忌惮呢?根本原因是国内的违法成本低廉,企业很少受到重罚,一些和风细雨般的处罚难以遏制企业搞违法经营的念想。而违法成本低,源于国内法律缺乏真正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消费者维权困难,让违法者难以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

  同时,虽然价格欺诈行为存在多年,却很少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这更是问题的关键。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将低违法成本当成招商引资的条件,甚至要求对大型商场不能经常进入检查。这种种过度“呵护”纵容了商家违法经营的决心。重庆沃尔玛店曾被处罚20次还在搞欺诈经营,只能说明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让商家产生“合法经营才是正道”的意识。

  在这个背景之下,重庆对沃尔玛经营“黑食品”进行严厉打击的行为的确具有重大意义,如同经营领域里的“打黑”,必然会对当地经营秩序的正常化起到良好的作用。国内其他地方政府应当借鉴重庆的做法,对违法企业严厉打击。只有执法者严格执法,才能让违法企业产生敬畏之心,让诚信经营成为市场秩序的主流。诚信经营是政府依法管出来的,而非靠商家的自觉建立的。

  沃尔玛搞违法经营的地方不只重庆存在,搞违法经营的企业又不只有沃尔玛。希望国内的执法者都能硬起来,为保护大众利益,履行好职责,则天下幸甚,百姓幸甚!(瞿方业)

编辑:张洁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