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事后才想起“安全警报”

时间:2011-09-29 10:59   来源:人民日报

  无论是否有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每一个预警、每一次事故,都不能被忽视

  近日媒体报道,广西梧州桂江一桥整修,虽然被发现桥面有裂缝,但在市政部门“抢工期”的要求之下,还是“力保”如期通车。

  今年9月是全国“质量月”,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大桥未完成整体验收勉强通车,“行车像骑马”,让人不能不担忧工程质量。更重要的是,桥面的裂痕,也是一种“安全预警”。如果忽视了这样的预警,不仅谈不上美好生活,更可能威胁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预警的忽视,在很多安全事故中都能发现。今年7月,北京地铁扶梯逆行造成1人死亡;而去年12月,深圳地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也曾逆行伤人。今年7月垮塌的钱江三桥,通车不久路边就出现裂痕。

  安全生产领域,“海恩法则”广为引用: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有着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换个角度理解就是,每一次严重事故,都会有300多次能防患未然的预警。而“墨菲法则”则认为,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可能性多小,它总会发生。这些理论,对于安全管理,无疑是有益的警醒。小漏洞可能会产生“蝴蝶效应”,酿成大祸,而小问题往往会在各种小事故中被暴露。只有重视这些预警,及时绑好“安全带”,才能消灭那些“变坏的可能”。

  听不见“警笛”,看不到“警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安全并未被摆在首要位置。梧州相关负责人解释,有问题还通车正显出当地政府“有责任心”。如此带着“裂痕”的“责任心”,难免让人质疑:是否大干快上的责任、追求政绩的责任超过了安全责任、生命责任,这才会使“裂痕”的预警被不屑地视为耳边风?

  安全预警被忽视也反映出,在很多地方,安全还是一种被制度推着走、逼着做的“要我安全”。害怕的是出事后媒体曝光、上级追责,看重的是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政绩损失。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安全的认识、对责任的认识,远未达到中央要求的“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程度。看到了小毛病、出现了小差错,第一反应是能捂就捂、能拖就拖,更别说主动查找原因、堵塞漏洞了。

  对于桥面裂痕,当地辩解:不是结构性裂痕,对安全没有影响。然而,各种安全事故以特殊的方式提醒我们:无论是否有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每一个预警、每一次事故,都不能被忽视。

  如果每一个预警都能成为一次全面体检、杜绝隐患的契机,如果每一个事故都能收获亡羊补牢、举一反三的教训,未雨绸缪、防微杜渐才不是空谈。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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