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用途应让公众知晓

时间:2011-09-28 14:45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重庆市地税局发布通告称,10月1日到31日,将对重庆主城区符合要求的3400多套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成为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新京报》9月27日)

  虽然公众大都理解对房产保有环节征收房产税,但公众无从知晓,重庆和上海两地的税务机关收取的房产税,到底用在何方。实际上,无论是对一项新税种的征收,还是现在的重庆市房产税政策扩容,都应将收到的税款详细流向,向公众作出明确交代。

  在房产税用途方面,美国等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目前,美国50个州都已征收房产税,税率一般为1%至3%。美国房产税七成用于支付学区义务教育、改善治安和公共环境。一般房产税最高的地区,学区也都是最好的。在大多数美国人看来,交了房产税后孩子可以享受十几年的义务教育,这种“取之于房,用之于民”的用税理念,让纳税人心服口服。新加坡让房产税调节贫富差距、补贴低收入群体。

  笔者觉得,我国也应借鉴美国和新加坡的做法,结合国情,不妨将收上来的房产税全部用到保障房中去,并定期公布每一笔税款的具体流向,这既能满足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能消除公众疑虑。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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