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还是不吃,用还是不用,它就在那里,面无表情,不悲不喜。它拥有一个听上去十分卑贱的名字,地沟油,可是它不在地沟里流淌,反而可能堂而皇之地进入我们的餐桌,毒害我们的躯体。因为我们认不出地沟油,有的地沟油比橄榄油还要清亮,你能想象它会是来自于泔水、残菜剩饭的混合体?
好在有新闻说,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卫生部正全力组织科研攻关研究鉴别“地沟油”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我们以前有吗?作用如何不好说,有应该是有的。对食用油,国家有强制性的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不过邪乎的是按照其9项检验标准,“地沟油”完全可能获得合格证——不久前,浙江宁海曾查获“地沟油”送检,结果送检的10个样品中,只有两个样品不合格。标准之松,可见一斑。再用另一个标准检验一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在筛查“地沟油”可能涉及的80多个技术检验项目后,初步建立了“地沟油”检验的指标体系。结果,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竟然查出了10多种致癌物质!标准和标准差距如此之大,但我们一直没有渡过此标准的河岸,到达彼标准,这中间的差距又有几许呢?横亘在两个标准之间的仅仅是技术障碍吗?
最近公安部统一指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历时4个月,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令社会震惊。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也正式浮出水面。敌人是隐蔽的,敌人又是光明正大的。地沟油,已经从小规模的作坊生产,蜕变为公司化的产业行为。生产地沟油的公司——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竟然还罩着“高新企业”的外衣,从这样的正规公司流出来的地沟油,可以堂而皇之地流入粮油市场,它不用跟你玩地道战,而是浩浩荡荡地兵临城下,因为它是“合格”的,何惧之有?
从局部战争的角度来说,地沟油赢了,监管部门输了。地沟油的生产商们又掏又捞,又是提炼,又是深加工,着实不容易,而我们的监管部门呢,遇事推诿,多头监管之下仍然存在监管真空,他们为什么没有一管到底、以近乎偏执的态度严苛执法的动机呢?据他们说,地沟油检验具有很高的技术难度,看来之前监管部门是知难而退了,人家可是迎难而上,谁负谁胜出也就不奇怪了。
对于地沟油,国外已经有了成熟有效的监管方式,一度泛滥的地沟油也基本绝迹了。我们的有关部门频频出外考察,怎么就没学到这些真经呢?是不是经费不够,咱再拨点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