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出租车拒载问题广受关注,抱怨声、指责声此起彼伏。冷静下来,也需要些“另类”思考。
关于拒载,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大都是出租车司机有意挑选长途客或者不选择某一类乘客等问题,但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候出租车司机也有他们自己的难处。比如遇到喝醉酒、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乘客,比如乘客在交通路口招手打车,比如4个大人带着一个小孩乘车,比如在繁华商区好几拨客人同时拦截一辆车,等等。如果“一刀切”地规定出租车司机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得拒载的话,当然方便了乘客或管理者(因为管理者只需要依照一个规定就可认定出租车拒载或对司机做出处罚),但对司机来说却不一定公平。
看到不少报道,很多城市都出台了新规定,比如一年拒载两次就要吊销司机的从业资质,但规定中对打车乘客应该负有怎样的义务却少有提及。科学化的管理,最基本的是需要合情合理、条文清晰以及有操作性的规定,无论政府、社会、市民还是司机、企业都要考虑得更全面一些才好。
曾有人撰文谈在香港打车的感受。作者到了香港,觉得打出租车太费劲,在内地随手一招就会有的士争先恐后地停在你眼前,可香港的士却怎么招手都不来。为什么他们有生意却不做?脑子有毛病吗?最郁闷的一次是作者沿着公路走到脚上起泡,看着一辆辆的的士无视招手,从身边呼啸而过,本人在气愤、无望中差点疯掉,后来才知道傻的不是司机,而是自己。香港政府规定,街道上划有双黄线的地方,是接载禁区,乘客不能在这些路段打车,而应去划定的的士站打车。作者感叹:以前在内地呆惯了,总觉得打车随手一招便停车很便利,后来通过亲身体会和比较后才发现,在的士站打出租车,车排队,打车的人也排队,这样规行矩步,效率反而高。
在香港,有关出租车拒载的新闻很少。香港法律规定出租车司机不能够拒载、绕路,或者在没有取得乘客同意的情况下让其他人上车,违者入罪严惩,非常具体。但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相关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乘客的责任,比如,乘客不能够在出租车上粗言秽语,或者做出不守规矩的动作等。甚至如果司机认定合理,乘客的衣着会弄脏车都可以成为拒载的理由。与之相应的是,香港的电话叫车服务非常便利。假如你不想走路去的士站,或者怕在的士站排队等太久,就可以电话叫车,车往往可以在5分钟内过来接你,代价是需要支付5元左右的叫车费。
在内地,我们经常看到或听说某某地方出租车太少、某某人在街头站了近一小时也没有一辆出租车停下来,但有多少人会想在打车时自动排队等候?又有多少人会想到,在交通道路上或路口边随意打车会给其它正常行驶的车辆与行人的安全带来危害?无序打车的结果是少数人受益,大部分人受害,而文明打车才能让整个群体受益。那些还没学会遵守交通法规、没有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的打车者,在指责出租车拒载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自我反省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