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通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此前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婚前房产“加名税”被正式叫停。(9月1日新华社)
两部委为“加名税”风波盖棺定论,让民众吃了一颗定心丸。此举既是对民意的尊重与呼应,是超脱部门私利之外对公共利益的一种守护,也是对相关法律精神的一种回归。息止纷争,善莫大焉。
也可能是因为在馒头税、月饼税等各种“隐形税”的轮番轰炸下,民众和舆论先行自觉地调低了预期,所以现在这个“免征契税”的正式规定出台,才带来了意外之喜。
从法理上讲,这个意料之外,也算是情理之中法理之中。房产税说到底是一种契税。而婚内夫妻双方之间的房产赠与,加名行为也不算是从根本上转移或改变了房屋权属关系。征税的对象其实是一致的,只要两口子不闹离婚,一般来说,加名就是注明了一种共同所有的财产关系。加个名,和口头承诺,没有本质区别。除了加名直接产生的微乎其微的工本费,强行收税,等于重复收税和过度收费。
“加名税”寿终正寝,但是这起风波却没有完全平息。加名收税或准备收税,皆因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而起。这个司法解释并无什么不妥,但是多数舆论目光都集中在房产产权归属那一点上。很多人据此以为,新解释会导致“女方权益受损”。其实,这是个误读。法律与人情的纠结,从来不曾停歇过。真正能保卫婚姻的,从来不是婚姻法,而是夫妻间的感情纽带和家庭伦理。法律只是两个已无感情纠葛的理性成年人,退无可退,对簿公堂的最后维权利器。它只能提供一个相对公正的底线保障,而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包治婚姻百病。加名潮涌动的是现代人对婚姻缺乏信心的情愫波动。与其说加名是理性选择,倒不如说是社会婚姻危机下的恐慌之举。
一个办公证的朋友感喟,很多人都在纠结,一方面想做婚前财产公证,一方面怕伤了对方感情,咨询能不能单方面来偷偷公证。她回答说,做这种财产公证,基本没有不伤感情的。从你想公证的那一刻起,感情、婚姻其实已经有某种隐性危机。加名潮何尝不是如此?因此,恰恰在免费加名的语境下,人们更要好好思忖:我们的婚姻到底要靠什么来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