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孝心少年“擦鞋救母”引起社会的同情和感动,人们慷慨解囊相助。当擦鞋救母少年骆伟科的母亲结束第一阶段的治疗出院后,事件忽起波澜——当被追问捐款时,代骆家保管部分捐款的亲属骆美娟当场发飙,拒绝说明款项用途。“现金是我拿了,收了多少我不知道,但都吃饭零花用完了。”最令人气结的话是:“你可以去告我,让警察来抓我……”(据8月18日《羊城晚报》)作为骆家亲属的骆美娟到底有没有侵吞善款,其动机和事实都有待查实。但以此撒泼态度对待媒体和热心人士,显然令人错愕和无法接受。
尽管律师认为捐助人是有权监管的,但由于监管渠道的虚置,事实上钱落到受赠人的口袋之后,分散的捐助人是难以行使监管权的。结果善款的使用便可能成为良心账。从本案部分情形看,那简直有点“混账”。此前,还有过丈夫侵占善款不肯为妻子治病的事件,有过企图将治病剩下的善款视为己有的新闻。当然也有受助人很通情达理,将多余的善款转给更有需要之人的好事。面对复杂的社会,你愿意信哪一种可能,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或许事件发生之后,你会考虑。但在当初,在热心驱动之下,恐怕大家都只顾着救急救难了。
在“擦鞋救母”事件中,可能有些影响善款流向的细节被忽略了。比如,医院为骆伟科母亲开设专门捐款账户之后,骆美娟自己另外开设了私人账户,并公布给部分媒体,那么,报道这个账户“分号”的媒体不知有没有想过:这合不合适,会不会监管起来更加麻烦?相对于医院开设账户的治病用途的明确特点,对骆美娟私人账户的性质、用途都需多个心眼。而且,媒体作为重要的募捐发起人、参与者,当初有没有明确告诉受助人或受助款保管人,关于善款的性质、用途、保管人的责任,以及要受监管的义务等等。
或许,事急起来,救人要紧。但从事后诸葛的角度看,是应告诉受助人的,甚至有必要立约为据。今日许多贫弱病困人士,来自于欠发达地区,或来自农村。在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环境中,一人有难,通常是家族或全村人支援,生活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社会,借钱都不用打借据,凑钱帮忙从来不必考虑退还,不会考虑多出来的钱怎么办。而一旦其来到城市,来到陌生的环境中,接受了众多陌生人的善款,他们可能还在以自己的“乡土”方式处理善款;也可能以为陌生人的钱,是天外飞来的横财,“不赚白不赚”。到底他们心里怎么想,可能需要研究。毕竟,他们当中,除了一些昧了良心的,也有相当多的人可能根本不晓得善款处理的原则。将丑话说在先,给受助者的贪念打上预防针,只会有好处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