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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创意不能制造“文化污染”

2011年08月18日 13:45: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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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宝鸡吴山旅游风景区推出“土匪抢亲”游戏旅游项目,但许多游客却不买账,“这个旅游项目宣扬土匪文化,这分明是把耻辱当光荣,与宝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环境格格不入。”(8月15日《三秦都市报》)

  于光远曾说:“旅游是经济性很强的文化事业,又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事业”。在现实生活中,文化元素可以说已渗透到景区、景点的每一个角落,贯穿于旅游的全过程,引导着旅游的消费需求,创造着巨大的市场空间。运用经济手段开化文化资源,进行具有景区特色、地域特点的旅游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往往能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带动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

  于是,在旅游竞争中文化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元素。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为了旅游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不惜“玷污”文化,颠覆人们正常的思想观念、审美情趣,甚至连道德标准也可以践踏与放弃,杀人越货的土匪成为游客体验的角色,成为景区的亮点与特色,甚至让小孩也参与其中、乐在其中。

  如此另类的旅游文化“创新”如果不加以遏制,势必导致人们思想观念与道德标准的混乱。在诱人的商业利益面前,一些人有意、无意漠视这些负面效应,自觉不自觉地放弃旅游文化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旅游开发中甚至有意将暴力、色情、颠覆正常价值观、审美观的内容为核心与卖点。

  此类的“怪象”,表面上是在创意之争、文化之争,实际上是不惜牺牲文化责任与道德标准的形象之争、利益之争,背后折射的是一种畸形的价值观和发展观。文化旅游业为大众提供的是特殊的文化产品,符合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是基本底线与经营准则。

  面对旅游文化开发中出现的“精神污染”,政府相关部门应以法律为调控手段,应在规划和立项等环节对其文化创意内容进行审核,对健康、有益的内容、形式,予以扶持、帮助、倾斜;对涉及不正当竞争、宣扬暴力、色情、窥视人性丑恶等内容予以查处、打击。同时更应致力于提高全民族的审美情趣与文化素养,让更多的游客能自觉抵制、拒绝那些丑恶、虚假、低俗的旅游项目,使其失去生存的土壤与成长的空间。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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