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珠三角一些地方,今年保障房建设不断加码,但空置也在增加,令人困惑。
对这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来说,没有房产的户籍居民已较少,需要保障的主体是外来人口,但保障房申购、申租条件都主要针对户籍人口,造成“有条件的不需要,有需要的买不起”,因而空置。其症结是:保障房建设任务的下达,虽然考虑了当地经济状况,却未充分结合困难人群的实际需求,这或会导致供应结构失调的恶性循环。
我认为,适当调整和放宽保障房的惠及对象范围,将是一种政策方向。佛山市6月初出台了公租房管理办法,顺德区8月初也进一步放宽保障房的入住标准,不过,距现实的需要和建设目标的实现还有距离。不少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虽已是产业发展的主力,但往往只能租住企业员工宿舍和周边农村房。
类似的情况在东莞也存在。本地户籍人口申请“遇冷”的廉租房和经适房,有可能转为公租房,再面向非本地户籍的“新莞人”开放。然而,何时转、怎么转、转给谁?据说当地正抓紧完善公租房政策体系,合理确定供应范围、准入条件、租金标准等。
今后经济发达地区保障房向非户籍人口有条件地逐步开放,将是政策转变的主线。目前佛山和东莞对外来人口主要还局限在用公租房的政策来解决,可能短期效果较明显,因为政府很难一下子拿出大量资金来建公租房,所以更多的是“借助”于企业的集体宿舍,但这并不能真正增加公租房的供应。
我并不反对将企业用来建集体宿舍的土地和资金用于发展公租房,但这并不等于说可以将原有的集体宿舍原封不动就“变成”公租房来充数。其实,这些地区不妨考虑用公租房与限价房并举的政策来解决外来常住人口的住房问题,这样长远效果可能更好。(韩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