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天价拖车费才能绝迹

时间:2011-08-11 13:12   来源:新民晚报

  “天价”拖车费有望得到遏制。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行为。新规将于8月15日起执行,拖车费每次每辆不得超过1500元,另外对“现场清理”项目收费标准也有所调整,并限定了收费额。

  规范天价拖车费,给“乱收费”套“笼头”,这是顺应民心的监管之举。天价拖车费反映出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难免会损害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另外,也会带来安全隐患。比如,据安庆晚报近日报道,一辆湖北籍牌照的旅游大巴在沪渝高速发生故障,为省下高昂的拖车费,司机竟拿出车中备用绳索,准备冒险请另一辆同行车“软拖”。好在这种危险行为最后因车内乘客反对搁浅。

  问题是,车主觉得拖车费是“天价”,而车辆牵引公司往往也觉得有“苦衷”。就像最近曝光的东海大桥路段天价拖车费事件,从新闻报道看,车主对这一收费很不理解:上海市物价局的规定每车每次收700元,而这家公司所收为1500元,为规定的两倍,其中一项扫地费竟高达2100元,各项费用合起来共6360元。而相关车辆牵引公司也有说辞:就牵引费而言,普通高速路或是越江设施每隔一两公里都有下匝道,东海大桥36公里直通,车子从芦潮港开到洋山,来回72公里,光油费就很贵。已经向市物价局打过报告,希望特大型车半程每辆每次2300元,全程每辆每次2900元,但未见批复,就按1500元收了。

  车辆牵引公司的理由再充分,若都像这般自说自话不按规定收,可不就乱套了。在相关规定未改变前,如此收费说不过去。看来只有规范,才能让拖车费收得明明白白。一来防止车辆牵引公司“乘火打劫”,二来也让车辆牵引公司能够收到该收的钱。好在,现在物价、建交委等部门出台了新规,这应该说是车辆牵引公司和车主共同的福音。

  一项好的政策,要执行好,监管应是第一需要。对新规定的车辆牵引收费和现场清理收费,相关部门要承担起对车辆牵引公司的监督、管理之责,不仅要管定价和有无明码标价等问题,还要把按报价收费的管理落到实处。仅有相关部门的监管还不够,司机自己的维权意识一定也要跟上。新规规定拖车费每次每辆不得超过1500元,这是上限。封死了好,以免乱收费。但并不是每次收费都应以上限计算,所以要先问价,后签字,碰到不按规定执行者马上拨打举报电话。只有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一起发力,新规才能“落地”,“天价拖车费”才可能真正绝迹。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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