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不要命”要的是别人的命

时间:2011-08-05 16: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去年曾遭受特大泥石流灾害的甘肃舟曲,因众多无证水电站加剧地质灾害再次让人忧心。无序开发造成白龙江断流,河床干涸,农房裂缝,农田塌陷,植被被毁,被专家斥为“要钱不要命”。

  不光是舟曲,陕西的岚河干流、福建的九龙江、四川的岷江,等等,都因水电站四处截流而多处断流,鱼虾灭绝。小水电跑马圈地,“大水电”也当仁不让,2004年,溪洛渡水电站因环评手续不完备被原环保总局叫停;2009年,鲁地拉水电站和龙开口水电站没办环评手续就开工,招来严厉罚单。(《央视经济半小时》8月3日)

  不光是水电,类似这种危险的“火中取栗”并不少见。血铅污染事故、矿业污染、无证煤窑、三聚氰胺奶粉之类,触目惊心又层出不穷。发展“乱弹琴”无非为了钱,水电营业税给舟曲地方财政带来一年2000万元左右的收入,占比达40%以上,可谓支柱。但经济效益的蝇头小利与灾害带来的损失不可同日而语,去年的一场泥石流灾害给舟曲造成1471人死亡,294人失踪,中央和甘肃省为此投入50亿用于重建与生态恢复。太湖治污,十数年间投资逾百亿;淮河治污,官方认可的投入为193亿元,收效却异常缓慢。

  明知破坏性的发展不可持续,为什么一些地方仍然那么急功近利,无视子孙的安危福祉?只能说,之所以要钱不要命,是因为带血的GDP通常要的是别人的命,对决策者、实施者毫发无损,没有切肤之痛,自然敢逆天而行。项目是谁投资谁受益,破坏环境的代价却由百姓承受,所以,“在我赚钱之后,哪管洪水滔天”便成了一些人的投资坐标。

  8月2日,国资委公布了2010年度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中海油、中石化和中石油分列二、三、四名。显然,去年的中石油大连火灾事件并未影响其成为“A男”。业内人士说,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是央企经营业绩考核的主要标准,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属于扣分项,无关宏旨。因此可以预见,蓬莱漏油事件恐难以影响中海油的“优秀”。(《证券日报》8月4日)

  不仅是对央企,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何尝不是重经济指标而轻社会责任。反正,GDP带不带血官员都有成就,灾难也能变成荣誉,对“要钱不要命”棒喝不住就不奇怪了。

  整治“要钱不要命”的发展怪圈,关键是让要钱的人与普通百姓的命连在一起。比如,让领导下井与矿工同生共死之类,让大家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官员在布局要钱的项目时,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命,就不得不重视影响他人的公共安全。因此,对那些带血的GDP,要让决策者、执行者感到流血的可怕后果,从制度上让他们与群众血脉相连,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个人荣辱、前途命运相联系,一旦有差错出事故即严厉追究其责任。惟如此,才可有效防止“要钱不要命”的疯狂行为。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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