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正大规模推广对出租房按安全系数分色管理办法。出租房被依治安等情况分成重点户、关注户、放心户等级别,分别挂出“红黄蓝”三色铁牌。(8月2日《扬子晚报》)
按照我们的城市管理者的独特逻辑,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治安维稳形势严峻,必须遵循特殊国情。乍一看来,似乎合情合理,不都是为了创造一片和谐天空吗?如果深究,就会发现其中的逻辑谬误,甚至感到脊背些微发凉。
常州作为东部发达城市,外来流动人口不少,这对治安形势无疑是一项挑战。但是,在常州租房的外来人员不是“入侵者”,他们和常州人一样首先是中国人,是有着平等人格尊严的公民。事先人为地予以身份区隔,这算不算对人格尊严的歧视?或许那些底层的劳动者忙于生计无暇顾及,但作为政府机构,如此管理是否妥当?
据悉,常州市委书记把分色挂牌办法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做了相应报告,全国很多城市去考察并“纷纷说好”。显然,全国不少的官员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奉行实用主义策略,只问效果不管方式。只要能保证外来人员不闹事就行,至于方式是否合理,都是次要的。
透过表象,其实能发现近些年很多重大事件都起源于此。为了扩大城市建设拉升经济总量,强行拆迁被一些地方政府默然视之;为了保证社会“和谐”,抓捕上访者并诬之为精神病;为了保证重大赛事的顺利进行,不惜将“高危人群”清理出去……这些扭曲情状,都是同一个母体的变种。客观地讲,我承认常州这种分色管理法是有效的,但有效的东西不一定就天然带有合法与正当属性。况且,这种做法的负面效应远超其积极效果,属于根子上的误区。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少。正因如此,中央年初提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胡锦涛主席重点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作为公权部门,首先应该剔除那种“整治命令”思维,不要过分迷恋行政力量,学会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综合管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常州市的分色管理之法属于“旧瓶装新酒”,至少是不合时宜的。那些纷纷说好的考察者,更是向所有有识之士提了一个醒:世界本多彩,何止红黄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