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网友刘先生转载一篇见报的涉及江西贵溪警方的负面网帖。发帖第三天,江西贵溪警方便找上门称该报道失实,并要求删帖而且保证不再转发帖子。刘先生感叹,“他们的执行力,实在让人吃惊”。贵溪警方相关负责人称,他们确实派了警察赶到宁波,与发帖人沟通此事,但发帖人坚持己见,沟通无果。
与“王帅贴案”等跨省追捕事件不同,刘先生转发的是中央级媒体《今日信息报》的正规报道。报道的主要内容是,江西贵溪一户人家遭打砸抢,造成一死两伤,当地警方知道此事却没制止,时隔5个月,打砸人员依然逍遥法外。刘先生说他之所以转发,是因为新闻的当事人是他店里同事的一个朋友。事实上,就算报道与刘先生毫无瓜葛,转发新闻报道也是他的权利——正如数亿网民每天所做的一样。
贵溪警方声称,之所以“跨省沟通”,是因为“帖子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问题在于:帖子源自新闻报道,倘若失实,若要“沟通”也应该找当事媒体。《今日信息报》原稿记者说,他对此事是进行了细致采访的,对稿子的真实性负责。不找媒体与记者,却找转帖网民,不仅有“捏软柿子”的意味,也表明贵溪警方并不能否定报道的真实性。贵溪警方再“冲动”一些,是否又会出现跨省抓捕记者呢?让人不敢想象。
贵溪警方“跨省沟通”的方式,也让人不寒而栗。先是“找上门号称抓杀人犯”,还让刘先生做了一个笔录。刘先生只是上网发帖,与事件本身毫无关系,凭什么让他做笔录?在我看来,之所以“号称抓杀人犯”,之所以还要做笔录,无非是想给刘先生一个下马威,起到心理恐吓的效果,让他主动删帖、不再发帖。公安机关的办案手段,竟被随意用来对付一个无辜者,怎不让人胆战心惊?
有网友评论说,“有能力跨省,没能力查案。”是的,发帖不到三天,贵溪警方就从江西赶到了浙江,着实有“神兵天降”的意味。不过,贵溪警方似乎并未把心思放在“一死两伤”的凶案上,而是找发帖网友搞起了“跨省沟通”,这实在是有些不务正业。不过,在一些地方政府眼中,这样的“跨省沟通”却似乎很有必要——是的,在“形象高于一切”政绩观之下,凶案之后忙着封口、删帖,会成一些地方部门的主要工作,这并不奇怪。因此,与其说贵溪警方“有能力跨省,没能力查案”,还不如说是他们“有能力跨省,没心思查案”。
据最新调查,中国网民已近5亿。在这样的新环境下,如何保障网民合法使用网络的权益,如何避免“跨省沟通”与“跨省追捕”,如何捍卫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如何让公权力与时俱进适应网络时代,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