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一轮肉价大涨看调控的必要

时间:2011-07-21 14:13   来源:工人日报

  建立和完善市场调控机制,可以弥补市场竞争的不足和缺陷,让我们的市场经济保持健康运行,这是我们应该努力做到的

  近来,不少消费者明显感受到猪肉价格上涨带来的消费压力。据国家统计局公布,6月份我国猪肉价格同比上涨57%,成为物价上涨主要推手之一。不少人担心再发生类似于以前的大蒜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对此,国务院近日出台了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的一系列政策。有专家指出,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调控的辅助作用,后期猪肉价格涨势将趋于平稳。

  如果研究一下近几年发生的大蒜、大葱等价格异常波动事件,不难发现同样的规律:某一商品价格在市场供应短缺的刺激下,疯狂上涨,在国家采取措施后,逐步回落。但是,一段时间以后,短缺的商品又发生了过剩,市场又走向另一个极端,一段时间后,该商品再次发生短缺……“高价猪肉”三年两现,如何打破“肉贵伤民、猪贱伤农”的怪圈?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农产品不时发生价格大起大落,其危害在于:首先,可能产生市场恐慌,进而对市场稳定甚至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对部分产品的正常生产和供应产生破坏。以大蒜为例,去年市场出现大蒜短缺价格飞涨,为了控制物价,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引导一些蒜农大量种植,今年大蒜的价格最低时只是去年最高点的十分之一,所谓“价低伤农”,人们担心,明年大蒜供应可能会出现短缺;再次,不稳定的价格促使一些不法商人利用市场缺失获取非法利益,进而损害市场公平。

  当前发生的猪肉价格异常波动事件,是市场调控机制不健全的一种反映。一些商品特别是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大宗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如果从市场竞争的观点分析,大体遵循的是产品短缺价格上涨、产品剩余价格下降的市场规律。但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市场竞争不是万能的,一些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农产品价格,不仅受供求关系影响,而且受自然因素影响甚大。而且,一些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水平较低,分散的生产者对市场信息不敏感,单靠市场的力量难以修正市场供求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建立调控市场供应和利用价格杠杆进行干预的机制,在供应链出现短缺迹象时,及时进行市场干预,进而平抑物价,在价格波动不强烈的情况下,不法商人也没有进行囤积居奇的市场条件。

  应该说,我国在生活必需品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市场稳定和干预机制,比如建立了肉、糖、粮食等国家和地方储备。但仅有储备是不够的,还需要明确市场稳定和干预机制的应急响应条件。比如出现什么状况进行市场干预,价格波动到什么程度启动市场储备等等。同时,在稳定市场方面,中央和地方的责任要分明,不能一味等待中央的政策。对市场信息的引导要有一整套科学的机制,因为大宗农产品的价格传导时间较长,因此,需要进行长期的市场信息监测。同时市场监管也要有长期、稳定的机制,对于不法商人的囤积居奇要及时发现、及时遏制,不能等到出现市场垄断后才进行集中干预。而这些方面,从猪肉、大蒜等价格波动事件的处理中,不难发现,我们的调控机制还有不少有待完善之处。

  建立和完善市场调控机制,可以弥补市场竞争的不足和缺陷,让我们的市场经济保持健康运行,这是我们应该努力做到的。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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