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了《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网民总数达到4.85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6.2%,较2010年底提高1.9个百分点。
我国网民人数已经是世界第一,泱泱近5亿之多,那些轻率就称网民的发言是“胡扯”或“非理性声音”的人,恐怕落伍了。这几年,从天价烟局长到郭美美炫富,从宜黄拆迁到钱江三桥坍塌等等,没有一件“大事”不是有着上亿网民在密切关注,而事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民意正义感在场的力量。
我们应该将“网民”定位为“公民”,4.85亿中国网民首先就是4.85亿中国公民。从本质上讲,网络民意仅仅是公民借助网络技术的进步而转变了表达形式,它本身仍然是公民的声音。因此,我们不能过度关注这些人的“网民”身份,而模糊和忽略了其公民身份;网络民意也是民意,网络在发挥人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以及反映基层群众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应该被高度重视。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深刻变化,既然民众已跃然网上,政府和官员走群众路线就该及时跟上,因为网络民意理应得到重视、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