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报与瞒报一样是对人民不负责
时间:2011-06-16 13:48 来源:新民晚报
旱涝急转,水患“肆虐”。据新华社报道,湖南省11个市州53个县市区361.4万人不同程度受灾。遭遇重大漫坝险情,湖南岳阳市临湘防汛指挥部却在77小时后才上报,日前被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批评。
抗灾有如打仗,打仗缓报军情会贻误战机,甚至导致失败,缓报灾情又意味着什么?据国家减灾委办公室统计,截至13日10时,受连续两次强降雨袭击影响,灾害已造成105人死亡,失踪63人。在此形势下,出于人心功利或其他原因的任何缓报、瞒报和谎报,贻误的不仅仅是“战机”。灾难可以夺去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却改变不了人们抗击灾难的勇气和决心。而比天灾更可怕的,往往是人祸的魅影。在一定程度上,缓报、瞒报和谎报行为会抵消政府为防灾抗灾所付出的巨大努力,也伤及民意人心。
“缓报”性质之恶劣,几同“瞒报”。上级防汛总指挥部必须知道具体数据,不能仅是大面上的情况,决策要有精准的依据。国家民政部、减灾委等一再要求灾区相关部门克服交通、通讯中断给灾情统计造成的不便,想方设法及时了解灾情,加大核实力度,准确上报灾情信息,并规定了上报时限,就是因为“瞒报”、“虚报”往往让国家救济力不能及时、有效地对接救助,是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不负责。这也影响到相关部门搜集信息,开展其他一系列工作。“缓报”有可能造成的损失,跟“瞒报”没有什么两样。
临湘防汛指挥部为什么要“缓报”汛情?合理的推断:一是当地官员不敢正视灾情,因而不敢及时报告真相。二是洪水漫坝造成青坑水库大坝坝壳损坏,这有可能直接“拷问”水库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三是坝壳损坏、冲毁水田将影响到临湘的“防汛政绩”。因为这几个原因,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先“瞒报”,也未可知。
这些年来,“瞒报”正在成为一种腐蚀健康政治生态的“流行病”。发生责任事故、公共危机,“瞒报”成了个别地方管理部门的习惯性选择。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也成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新特点。日前就有陕西省吴起县村民指称,陕西长庆采油三厂瞒报闪爆事故,18名村民被烧伤,有6人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因厂方涉嫌隐瞒实情,安监部门、警方已介入调查。追溯根源,“瞒报流行病”的最主要病因,还是个别官员与“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意识背离了,因此眼里看不到群众,心里只有自己的“算计”。在灾难面前,事实证明公众并不缺少理性精神和大局意识。对灾情的瞒报、缓报者是该追究责任,但除了事后的追究责任,通过制度的事前约束与监管,让官员真正拥有一颗对群众的责任心,同样很重要。(秦楚)
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