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阅后的高考试卷应告别“密封时代”

时间:2011-06-14 16:25   来源:羊城晚报
  去年高考后,北京考生小谷发现发榜后的成绩与他估算有出入,便向高招办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他本人高考理综、数学及外语经过评阅的试卷及评分标准,高招拒绝了小谷的请求。随后,小谷将北京教育考试院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最近,北京市一中院判决驳回小谷的诉求,理由是高考试卷涉及的评分标准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公开。(《京华时报》6月12日)

  高考试卷批阅后秘不示人的这种陈规,有可能让高考公平遭受最严峻的挑战。道理很简单,就算你考前考后的工作做得再好,不让任何不公平因素产生,但若在批阅试卷这个关键环节出现错判、错统,那前后所有努力都将变得毫无意义。类似的错误已上演多次,最典型的是2007年,安徽省在统计高考分数时,由于专业技术人员在操作时少输入了6个字节,结果造成失误,少计了文科综合卷第39题的分数,分值32分,使得26.4万考生受到影响,要不是有考生勇敢质疑,后果不堪设想。

  每年各地的高考阅卷都是时间短、任务重,阅卷老师几乎都是在疲劳状态下连续作战,出现误判、误统的概率实在是太大了。这对于阅卷老师而言,也许只是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的错误,可具体到某一个考生,那可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呀!

  批阅后的高考试卷应告别“秘封”时代,进入“玻璃柜”时代,随时供人查阅、核对。这在网络时代实在是小菜一碟。我们只要对相关软件略作升级,借助网络通道,完全可以让考生坐在家里,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进入卷库,轻松调阅自己的考卷,查看得分情况。这样的话,不仅能揪出明显的误判、误统,保证考生权益;还可打消部分考生的疑惑,化解相关矛盾。与此同时,更能倒逼阅卷老师更加细心的评阅试卷,减少失误。

  当然,公开批阅后试卷,也应确立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只有客观题、统分出现错误时才可更改,对于主观性题目的评分,一律不作更改。(吴应海)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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