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的荒芜,民意的缺席

时间:2011-06-14 16:18   来源:新民晚报
  据大河报报道,河南郑州多处耗资数百万建设的人行天桥,由于利用率偏低、多数行人不走处于闲置状态。市民抱怨多数天桥建得不是地方,希望相关部门充分征求民意,在需求量大的地方修建人行天桥。当地有官员认为,较之市民意见,专家的方案更具体,考虑的内容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一些市民在提意见时,往往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征集民意会使得工期无限拖延下去。

  如果在请专家做方案前,一些官员就先行给出所谓的整体利益,专家据此为工程量身打造,这样的专家意见又有什么意义?老百姓并不清楚整体利益是什么,这所谓的“整体利益”又有什么意义?在不少地方的工程建设中,个别官员并不需要专家的专业方案,需要的只是专家头顶上那顶学术权威的帽子;一旦摆设工程、烂尾工程出来时,还能将责任轻松地转嫁。

  天桥等市政工程的建设就是用来为民服务、与民方便的。涉及公共利益的市政工程项目,既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操作,也不能只依据官员、专家的意见进行计划,而不考虑民众的诉求。然而在现实中,个别官员的意志在公共工程中起决定作用,且不计代价。他们在处理这些事物时不考虑具体民众的利益,也没有能力设身处地考虑民众的利益。他们在支配公共财政收入时,像是在处理他们自己的财产;而在浪费这些财产时,这些财产又仿佛是属于别人的。一些公共工程从规划到实施,作为权利主体的民意得不到尊重,在制度上得不到确认,在程序上得不到保证,民意的表达甚至受到抑制。

  要相信民众了解、掌握与切身利益相关的经济事物、社会事物,并尊重民众的权利诉求,而不是视之为拖延工期的“自身利益”。天桥荒芜的背后是民意的缺席。如果公共工程只有少数官员意志、专家意志的体现,而不闻民众的意志,那么就与建设公共工程的出发点和宗旨背道而驰了。(翁一)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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