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印象中,城管执法与占道经营的摊贩似乎一直是对立与冲突的,很难想象城管会去主动救助占道经营的摊贩。近日,山东济南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正式成立城管慈善工作站,占道经营特困户、家庭困难保洁员及患病职工成为该站首批救助对象。在成立揭牌仪式上,该局还进行了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捐款190650元。该市城管局吁请社会各界为贫困的占道经营户奉献一份爱心。(《山东商报》5月31日)
无论何种爱心,无论什么人献爱心,做善事总该受到尊重,即使恶人行善,善行也值得嘉许。可看到上述新闻,我还是感受到了一种错位与错乱。我们反感城管的凶神恶煞,拒绝城管成为打砸小贩物品的妖魔,不过也难以接受他们一反常态地扮出与其身份和职能极不协调的天使模样。
前几天,武汉大学的沈阳教授曾推出国内首份“城管网络形象分析报告”,分析城管的执法失当是如何使这个群体被妖魔化的。无论城管赞成还是反对,这个群体呈现在公众印象中的确实是一个妖魔形象。城管一出现在舆论视野中,往往就和负面新闻相关,城管不赶小贩,完不成任务的城管会丢饭碗;小贩被城管赶走了,小贩的饭碗就被砸了,两个饭碗的激烈冲突,使城管成为制度性的牺牲品,必然呈现出这般妖魔形象。
显然,济南城管局设立慈善工作站救助特困经营者,是一种形象公关,是想通过“主动救助小贩”来改变公众视野中“把小贩赶得东逃西窜”的刻板印象。想借此告诉公众,城管赶小贩,是职业对他们的要求,在职业之外他们也有温情。
济南城管这种意识到问题并努力“自我救赎”的情怀值得尊重,可从妖魔到天使,这种反差也太大了。城管别当妖魔,也无须去做天使,人们只是期待城管能回归常态,在符合常情常理常识的位置上定位自己的身份,避免做一个人见人恨、让人恨得咬牙切齿的妖魔,而不是这样一看就是形象公关策略的形象。
救助贫困的商贩,不是城管应该做的,而是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办的职能。城管设立慈善工作站,说得不好听一点儿,是“不务正业”。政府部门美化自己的形象,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去完善自身职能。再说了,城管拿什么去救助贫困商贩呢?靠捐助,靠政府拨款,这是不现实的,很多时候只能拿从商贩那里没收来的物品去救助贫困户,这就使救助陷入了一种道德悖论,无法化解城管内生于体制、同体制与生俱来的制度性原罪。
城管对小贩最大的慈善,不是像传统慈善那样给钱给物,而是给他们经营空间,最小限度地骚扰和驱赶他们,让他们通过合法的经营脱贫。城管给贫困小贩一点儿钱,他们总会花光,总会重新回到贫困,总会吃了上顿愁下顿。只有一个足以维生的、自食其力的饭碗才是最可靠的,而城管砸掉他们的饭碗,却是大恶,让他们无法生存和发展。城管,一边行着驱赶小贩砸其饭碗的大恶,一边行着设立慈善工作站救助贫困户的小善,后者是无法消除前者的原罪的。
城管改变自身形象,无须在小贩面前扮演施恩行善的天使,回归“尊重每个人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常情常理就可以了,做一个执良法、作良吏、行良善的常人。面对城管,贫困户需要的是一个饭碗,而不是给点钱这样的小恩小惠。(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