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南京市宁南汽配城门前的丁墙路发生一起车祸,一辆价值250万左右的宝马M6跑车失控撞上一辆电动车,导致骑电动车的男子当场死亡。目击市民称,这起事故是宝马跑车司机玩漂移酿的祸。据交管部门介绍,肇事司机是位玩车的富家子弟。(5月16日《扬子晚报》)
最近几年,类似的案件在全国各地一再发生,也激起了公众对“富二代”的愤怒和声讨。公众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公共安全经不起“富二代”的“漂移”,谁也不想连走在马路上都要提心吊胆,战战兢兢。而以笔者的看法,要避免类似事件的一再发生,只有两条路可走,那就是疏堵结合,教育引导和严刑峻法结合。
很多有钱人为了让子女顺利继承自己的企业和财富,热衷于把孩子送到国外留学,或者是参加各种企业管理经营培训班,教授他们管理企业、纵横商场的本领。但是却很少有人关注他们公共意识上的提高,很少有人关注他们生命安全意识的培养。醉驾、飙车、漂移,这都是开车人缺乏公共责任意识的表现,也是缺乏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权利尊重的表现,而所有这些,都是可以通过积极的教育和引导培养起来的。
问题的关键是,不管是“富二代”自己还是他们的父辈,都基本没有这个意识,他们只关注如何把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只关注如何才能从市场上赢得更多的利润赚取更多的钱。当他们连诸如尊重他人生命、维护公共安全这些基本的常识都不具备,也就遑论更高的公共责任意识了,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
对以醉驾、飙车、漂移等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也是避免类似案件高发的重要手段。作为交通肇事的主要责任方,除了可能面临刑事上的追责,还会面临民事上的赔偿责任,这也是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措施。但是对于这些“富二代”来说,因为自己财大气粗,富甲一方,根本不会把经济处罚当回事,甚至可能通过增加赔偿额度来换取受害人家属的所谓“谅解书”,来减轻自己刑事上的责任。这客观上也就降低了法律对“富二代”们交通肇事的约束力度,让他们产生“撞了人大不了赔点钱”这样的错误认识,而根本不顾及生命和健康是多少钱都换不回来的伦理常识。所以说,国家司法部门在面对此类案件的时候,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防止有钱人以钱减刑,降低了法律的威慑力。(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