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微博报料,称在中关村海淀派出所门口,十余辆警车违法停车被贴罚单。海淀交通支队接受采访时表示,警车违法会一视同仁处理,不会因为车辆的特殊“身份”而区别对待。虽然有少数网友质疑这是作秀,但多数人还是因此赞扬交警执法的公平。(《京华时报》5月10日)
看到这条消息,我也涌起对交警公平执法的敬佩之情。见惯了特权车的违法违章,执法的对民不对官,“警车上的罚单”不免让人眼前一亮。不由想起那个曾被舆论热炒的山西“最美女交警”,“最美”在哪里呢?——上岗不到半年,竟给县里几乎所有违规的领导干部的车开了罚单,就连公安局的车也未能幸免。
可是,“警车上的罚单”果真就是“公正执法”的完美体现吗?我思考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可能会破坏我们对佳话的美丽幻想——罚单贴到警车上去了,罚款由谁来承担呢?如果这种违章违法的费用并不是由个人承担,而是由单位承担,也就是由公共财政埋单,那么,“交警给警车贴罚单”的“公正执法”,还会是一个让人心生敬意的佳话么?
警车违法,交警贴罚单,全体纳税人付账。像警车这样的公车,交通违法被贴罚单后,罚款到底是司机个人交,还是单位交?我知道,像许多政府部门,凭着与交警部门的关系,是可以轻易“销掉”这些罚单的——不说那些位高权重的政府部门,一位在国企工作的朋友就曾跟我说,他们公司的公关部门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时,都会这样汇报:我们给领导销了多少次闯红灯的记录,给单位免了多少钱的交通罚单……
如果有些公车的罚单实在免不了,谁来支付罚款?我知道,有的企业是单位支付,有的则须司机个人承担——媒体报道,上海染色馒头之所以被曝光,就是因为这家企业的司机找领导报销违章罚款费用时,被领导拒绝,愤而向媒体举报本企业那些“破事儿”。一般企业,无论是个人承担还是单位承担罚款,花的不是公款,也就无关紧要。而像政府部门之类由纳税人供养的单位,谁交罚款就很值得深究。
我们的公共财政制度不够完善,许多大的问题都没有作出详尽的规定,像“交通罚款由谁交”这样的小问题,更不会有详尽规定。问了好几个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他们都支支吾吾说不清楚。从现实的逻辑来看,如果这些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并不现实。三公消费之所以高得吓人,公车的成本之所以比私车高几倍,不仅在于公车私用,更在于围绕着公车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都由公家承担了,从修车到保养,从汽油到保险,从过路费、养路费到交通罚单,基本上没有一分钱是私人承担的。
既然公车的其他费用都来自财政,个人有什么理由为交通罚款埋单?既然一切私用都可以找到“执行公务”的理由,“罚单”为什么不可以理直气壮地报销?当然,基于财政的极不透明和三公消费的糊涂账,这一切在账目上是看不出来的,可现实中,这些钱又实实在在全都来自纳税人。
于是,交警给公车贴罚单,可实际承担罚款的却是全体纳税人,这个“公正执法”让人哭笑不得。我们无法说服自己仅仅满足于“精神上的胜利”而不顾全民埋单的实质——其实不仅仅在交通罚单上,涉及公车的问题上都会遇到。停车费涨了,要不要让公车也一起涨呢?公车有特权,我们会感到不公平,可平等了,那费用实际上会平摊到纳税人身上。
说这些,并不是怪交警给公车贴罚单,而是想阐述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破除特权不只是给公车贴罚单,更在于谁来为罚单埋单。交警没有错,他只能做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对每一辆车一视同仁地贴罚单,在职责内做到公平,更大的公平,不是他所能解决的。垄断者和掌控资源的人,总有手段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而破坏“一视同仁”的公平——真正的公正和公平往往难以企及,你总以为这回公平了,特权者其实捂着嘴在后面偷笑呢。(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