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至今,云南先后查处了9起煤矿瞒报事故。在“九连瞒”事故中,煤矿矿主为避免被追究责任和关停煤矿,多用高额赔偿款使遇难矿工家属“封口”,甚至拉拢乡镇煤管所为煤矿瞒报事故出谋划策,充当帮凶,“猫鼠一窝”成为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不重视的苗头。(5月8日《长沙晚报》)
见过矿难报道的惨烈,也见过矿难发生后矿主和当地官员处心积虑不按制度逐级上报,对外封锁消息,恶意瞒报、谎报、漏报的种种丑行。不过,在短短的9个月时间里,同一个省份竟然接而连三地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并且由乡镇煤管所主导,上演了“九连瞒”荒诞剧,确实让人触目惊心,倍感气愤。
众所周知,“猫”是用来捉“鼠”的。那些遍布各乡镇的煤管所,与煤矿老板理应是“猫”与“鼠”的关系,只要“猫”们坚守岗位,恪尽职守,“鼠”们是断然不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可哪知道,这些“猫”们或为利诱,或为诿责,或为权谋,竟然与矿主沆瀣一气,转移尸体,伪造记录,充当瞒报的“导演”和帮凶。
如此怪象频现,从侧面印证“瞒报”的风险依然很小,成本依然很低。基于“发生事故,上报,肯定要受处罚;瞒报,还有一丝侥幸逃脱”的算计和掂量,基于“瞒报”作为一个加重量刑的情节,目前还主要用于追究矿主刑事责任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一旦发生矿难,选择或参与策划瞒报,便成了一些地方官员的“本能”。
窃以为,遏止“九连瞒”闹剧粉墨登场,须在“后处理”过程中,紧紧抓住“违法成本”这个牛鼻子,不仅要把非法生产的矿主打疼、打死,让其倾家荡产,对那些充当“保护伞”、“猫鼠一窝”、“猫鼠合谋”恶意瞒报的官员,亦不能止于媒体曝光和批评了事,而是要让“高压线”带上“高压电”,轻者摘官帽,重者蹲大牢、掉脑袋!
只有顺藤摸瓜,深挖细究,现不为例,重典惩治,进一步修补“防火墙”,从源头上斩断官员与一些非法矿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链,铲除“猫鼠一窝”滋生的土壤,煤矿安全生产才不会沦为口号秀,染血的“发展”和“升迁”才会寿中正寝,拿百姓人命当儿戏的“九连瞒”现象也才会少之又少。(高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