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卖房的人都知道,房地产中介骗人的伎俩防不胜防。有的提供假房源,让买家上钩;有的虚构假合同,赚取差价。不但小中介如此,一些知名大中介同样黑幕多多。
说起来,这类现象已是个老问题,始终难以根治,令买卖双方叫苦不迭却又无可奈何。中介的这些伎俩,有的已涉嫌商业欺诈,比如将已租售出去的房源挂出来欺骗顾客,散布虚假信息,此时完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惩处。遗憾的是,现在这种现象已成了中介的“潜规则”,却很少见有中介为此受到处罚。更不消说,那些以虚假合同、阴阳合同逃避税费、套取差价的欺骗勾当。
一个完善的市场,应该能保障买卖双方的平等权利。可是中介的种种不正当竞争,使得业主和购(租)房者利益受损,自己却从中赚取黑心钱。我们并不缺打击商业欺诈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不正当竞争也有着相关的打击措施。可奇怪的是,在中介招摇撞骗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的今天,在房价已成为民生难题的时下,仍然见不到相关部门对中介动真格。
前几天有报道说,在限购令之下,广州居然有中介可以瞒天过海,办假纳税证明。媒体报道了,但至今不见有下文。窃以为对这种违规违法行为,切不可听之任之,而应认真调查。倘若果真有此行为,当严厉打击,轻则可以处以重罚,重则可以吊销执照。在中介乱象已严重扰乱市场之际,唯有下重拳打击,才能还市场公平。 (子在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