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市直行政单位,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保守估计,总额有数千万元。(5月3日《新京报》)
这条消息在各门户网站反响颇大,但围观的网友虽多,却无人表示“震惊”。各自的生活经验里,这样的消息早就习以为常。对地方政府来说,清退补贴阻力重重。吃进嘴的东西要吐出来,何其难也?可以断言,清退本就不是它的意愿,否则,当初就不会有滥发或默认滥发的行为。
由此引出的问题是,武汉市直行政单位滥发、超发各类津贴、补贴如此严重,其他地方呢?此次清退范围限于2007年至2009年间,2007年之前和2009年之后的呢?去年六部委派出检查组,分赴广州、武汉等6地检查,结果发现,各地均存在不规范发放津补贴的情况。换句话说,在检查范围内,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比例是百分之百。
面对这个共性问题,清退当然不是惟一的善后。比清退更重要的,还在于公务员薪酬福利的公开机制、监督机制与问责机制。
2007年,国家推行了公务员的“阳光工资”制度,由“暗补”改为“明补”。但,“明补”并没解决部门权力自肥的现状。以武汉为例,如此大范围的滥发津贴、补贴,钱从何来?多为预算外收入。预算外收入又从何来?多为权力“创收”所得。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权吃权。
所以,武汉清理公务员津补贴,表面上看是规范公务员的薪酬发放,内在却关乎民生福利。行政部门多滥发一份津贴,当地民生就要多上两份负担。
六部委的行动并不是年年有,武汉滥发津补贴被曝光,实是偶然。解决之道还在于规范行政部门预算外收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问责力度。也只有通过引入公民监督和社会监督,津补贴的乱象,才会被日常性揭发,并最终遏制。(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