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种政务行为的评价,不应以立场、情绪先入为主,而应实事求是。就宁津县聘大学生暗访来说,政府并没有说这是治庸的唯一办法,也没有说靠这个就可以“一招鲜,吃遍天”。既是手段之一种,而且又有一定成效,为什么不用?
或许反对者觉得,暗访是可以的,但不应该靠刚毕业的大学生,而是发动群众来直接监督。问题是,大学生,哪怕是“三支一扶”的外地刚毕业大学生,难道就不是群众吗?“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在当地服务2到3年后将另谋他路,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缺乏紧密的利益关联,这难道不是很好的监督者吗?
其实,挑选大学生暗访治庸,是“次优选择”,他们未必就比群众监督得更差。因为群众是相当宽泛的,有很多群众跟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有紧密的利益关联或利益矛盾,有利益关联的,监督起来难以生效,有利益矛盾的,监督起来容易变成公报私仇,都不符合公平公正的监督要求。大学生暗访监督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最差的。我们还记得,2009年,甘肃省威武市凉州区公检法系统举行竞职笔试中,聘请18名少先队员担当“监考官”,结果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小学生“秉公执法”,当场抓住25名作弊考生,虽然此举颇具讽刺意味,但这就是我们需要面对残酷现实时等而次之的选择。
应该说,政府工作人员形成庸、懒、散,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与之相伴的是,多年来,治庸风暴刮了一场又一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要说在治庸过程中一点经验教训都没有积累,也说不过去,聘请外地刚毕业大学生暗访,配合治庸,应该是多年治庸经验教训总结之后推出的办法,是有比较之后的选择,不是为了好玩。
总之,不能眼看着政府工作人员拿着纳税人的钱不认真干事,一直这样庸、懒、散下去吧,哪怕有一点治标的行为,也比毫无作为要稍好一点,可以安抚一下我们纳税人那洼凉洼凉的心啊。(廖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