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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治疗”拿患者健康当儿戏?

2011年04月29日 15:25:00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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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遂宁市中心医院麻醉科工作人员代莉本想让父亲在当地最好的医院里接受最好的治疗,但没想到的是,不仅住院40天医药费达33万余元,入院后第8天,在并未确诊为癌症的情况下,医院为代莉父亲进行了“食道癌”手术,而切除器官的病理检查报告显示“只是溃疡”。代莉父亲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去世。(4月28日《新京报》)

  病人未被明确确诊就以“食道癌”治疗并手术、交替使用100元至400元一支不等的进口抗生素、一笔笔重复计费、超额处方、老人去世后医院还在为他开药……很显然,遂宁市这起天价医药费事件,又是一起典型的过度医疗样本,如同哈尔滨天价医药费、深圳天价治疗费、南京市天价“感冒”事件等一样,过度医疗的背后是一些医院、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

  值得关注的是,医疗机构背离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引发道德和信任危机并不是个别现象,近年来,过度医疗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浪费了医疗资源,加重了百姓负担,而且影响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特别是,过度医疗吞噬了有限的医疗资源,给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过度医疗不仅加剧了看病贵,而且给患者的健康带来巨大隐患。就像上文“就医40天花33万”天价医药费事件中,病人都没有确诊,医院就以“食道癌”来治疗,并存在抗生素的使用针对性不强、欠规范、较高档、更换抗生素没有明确依据、剂量偏大、抗菌药使用不当等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制约过度治疗成为我们必须面对和亟待破解的“命题”。

  要遏制过度医疗、斩断过度医疗背后的利益链,不能只依靠医院的管理制度和医生的自律。根本之计是尽快建立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第三方制约力量,以及司法打击配合的体制,通过严格执法,予以那些滥用药物与器械、收取回扣的医生严惩,甚至考虑吊销其执业资格。只有突出对医疗服务严格、有效的监管,才能遏制医疗服务过度商品化,进而限制医疗费用,避免过度医疗,切实维护病人的正当权利,让医疗服务回到公益的轨道上。(沈峰)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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